第10章 chapter10

小说:地球之主 作者:妄鸦
    一剑。

    极冷,极亮。

    仅仅是一剑,清丽的剑光如同长虹贯日,像是月光般清辉,又带着逼人的杀意,悄无声息的落下,而后沉寂。

    巨大的黑色怪鸟在空中痛苦的尖啸一声,声音尖利的仿佛要撕破苍穹。

    那一截翅膀就这么直直从空中掉了下来,连带着一大片黏稠的红色鲜血,纷纷扬扬,切口整齐,连一点碎肉都没能看到。

    男子手持长剑,面若冠玉,墨发披散,一举一动隐隐透着疏狂的醉意,轻描淡写,踏空而来。

    一袭白衣端的是一尘不染,在空中斜斜扫过,却偏偏被这人穿出了写意风流,潇洒癫狂,似天边谪仙的模样。

    白衣,散发,持剑。只要经历了前世那场序章之战的人,都不可能会对这位剑客陌生。

    那么多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指引者,只有他在新纪元降临后被允许自动苏醒,不需要任何人披荆斩棘去他沉眠的长梦里。

    重生后一向端的四平八稳的,似乎对什么事情都毫不上心的宗鹤终于绷不住。他拢在长袍下,握着断剑的指尖微微颤抖。

    他嘴唇瓮动,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迎着那人摇摇晃晃踩在怪鸟身上的模样,话到嘴边又不知为何咽回去,与繁杂的思维纠在一起,没了下文。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隔了很久,宗鹤才低低的开口,声音低的快要淹没到刀光剑影里。

    “嗯?”

    正在挥剑的剑客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声音,带着醉意的眉眼忽然就消散了几分,噙着笑意看过来,黑眸如同一池清酒般悠悠然晃荡开来。

    “这句诗可不是这么用的。”

    “啊。”

    宗鹤张了张口,憋出一个无意义的单音。

    他当然知道,这首《胡无人》是青莲居士为英勇杀敌的汉将所作。但明明诗仙的诗这么多,形容剑的更是不知凡几,他脑海中却只出现了描写战场将士,英勇抗阵杀敌的这句。

    宗鹤永远也忘不了前世那幕。

    序章之战是在人类从地下城出来后一个月内爆发的。

    那个时候的人类根本没有准备好就此应对外面天翻地覆的恶劣环境,命运大发慈悲留下来的时间被消磨干净,更遑论提高个人或整体的实力。

    雪上加霜的是,有无数个刚刚苏醒的种族,都一致将目光投注在了人类这个好捏的软柿子上。

    最弱的种族没有资格出现在博弈的赌桌上。

    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人类还在为内部势力吵闹不休时,半兽人悄然吹响了战争的号角。

    可想而知伤亡会有多么惨烈。仅仅是前几个小时,十几亿人类艰苦奋战,不计其数的人类陨落,足以将那片海湾的海水全部替换成黏稠的血。

    也正是那时,手持龙泉剑的白衣剑客踩着浮云而来从天而降,一手提着未开封的美酒,拦在半兽人榔榔铁骑之前。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脚踩虚空,总是眯着双眼,一副醉意朦胧的模样,又为什么要挡在手无寸铁的人类面前。

    但是那一战之后,全人类都不可能忘记这张脸。也正是这一战,把依然还困于己身的人类生生打醒,不得不直面残酷的现实。

    一人,一剑,一坛酒。

    剑客就那样拦住了千军万马。把所有未死的人类拦在身后,如松般的脊背比任何城墙都要来得坚不可摧。

    直到——

    白衣终成血,龙泉剑应声断裂,剑客还在笑着饮酒,清越的笑声响彻战场,似是催命的乐章,抬手剑落便是尸横遍野。

    “——但愿长醉不复醒,哈哈哈哈哈哈,好酒,好酒!”

    最后,伴随着半兽人胆怯的退堂鼓,剑客被Senta赋予的不死身躯也逐渐消散在空中,最终化为细细碎碎的白沙,随着风的吹拂散落,再无痕迹。

    后来,人们循着那把断剑,看见了刻在剑柄上的字。

    龙泉。

    宁知草间人,腰下有龙泉。

    浪漫入骨,潇洒随风。从他身上,后人才得以窥见盛唐的灼灼繁华。

    那是......李白啊。

    “咦?”

    剑客挥剑之余匆匆扫了眼宗鹤。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古怪的白发青年虽然说话没头没尾的,但浑身散发出来的那种莫名沉重的气息莫名的让他有些留意。

    李白很确定自己生前不认识这么一个人,况且还是这么显眼的发色和眸色。

    但对方却好像——认识他。

    说来现在已经是千年之后,这么说有点不可思议,可李白直觉一向准的可怕。

    “久仰大名......太白先生。”

    宗鹤松开手。石中剑随着他的动作重新化作万千金线消散,最终在空气中湮灭于无形。

    他恭恭敬敬的站好,双手交叠,拱手作揖。

    “真的认识我?”

    这回该换剑客感到讶异了,他收起浑身的气势,干脆利落的在空中挽了一个剑花,“噌——”的一下将宝剑归鞘,踩在万丈之上的风间,身姿清逸,一跃而上。

    “仰慕先生已久,恰巧见过先生的画像罢了。”

    凌冽的狂风掀起两人的袍角,宗鹤抿了抿唇。

    废话。

    怎么可能不认识。这可是牢牢霸占了幼儿园到高中,所有语文书诗词必考,画像还被印在书的封皮上,供后人瞻仰的男人。

    才华惊世,爱诗,爱酒,更爱剑。

    现实如山,他浪漫如云。

    “哦?李某的画像啊。”

    白衣剑客脸上仍然带着那种狷狂又懒散的笑意,随手拂去衣袖间不存在的灰尘,指尖在衣袂上停顿一瞬,又若无其事的拂开。

    他并非生前死去时垂垂老矣的模样,Senta射线将他的基因链强行逆转,回归到青年时期最意气风发的时候。

    这个时候的李白跟随天下第一剑客裴旻修习剑法多年,胸怀一腔熊熊热血,出蜀而去,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虽然成为指引者后,李白拥有了自己生前全部的记忆,但性格还是随外貌一起,停留在了最轻狂的时期,那已臻化境的剑术也被忠实的保留下来,为人类延续增添一抹渺小的火光。

    先不说千年前画的风格是否足够写实,李白首先就很确定,这个时期的自己,是最不耐烦坐下来让别人执笔作画的。

    “没想到千年后,也能恰逢识得李某姓名之人,实乃幸事一件。”剑客也不出言点破,反而抬眸轻笑,“可惜可惜,如今手边并无钓诗钩,不然定要和小友来一个不醉不归。”

    “来见太白先生,却忘了酒,是宗鹤的不是了。”

    两个人就这么踩在一根细细的栏杆上,并肩看向下方浩荡苍茫的大地。

    他们的对话戛然而止,寥寥几句,彼此内心早已了然。

    宗鹤脚下这座高楼大厦只剩下钢筋铁骨的框架,垂眸看过去,视线能够畅通无阻的顺着水泥消失的地方看到几十楼低的地面。

    他楼也跳过不少,高空蹦极更是常有的事,甚至宗鹤都忘了自己在新纪元前其实还是个有些轻微恐高症的普通大学生。

    夕阳在远处逐渐下沉,经过方才一番变故,它大半个身子都隐没到地平线下面,只剩下染红的晚霞,随着光源的退场一起散幕。

    火红色的光将半片天空全部照亮,另一边黑沉的夜幕逐渐开始侵袭。

    站在高处俯瞰下去的时候,整个城市似乎都被这阴暗又热烈的颜色包围起来。

    无数进化后的动物和昆虫占领了这座城市,巨大的蝴蝶在荒废的十字路口和老鼠殊死搏斗,爬山虎将一整栋楼密不透风的包围起来,繁殖能力被增强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宛如野蛮生长的后花园。

    真正的新世界,缓缓拉开了帷幕。

    美丽,充满生机,公平却残酷,有着极致危险。

    “不过宗某知道,哪里会有太白先生喜欢的美酒。 ”

    一片沉默中,白发青年侧过脸来,勾唇一笑,金眸在夜空下熠熠生辉。

    “哦?”剑客挑了挑眉。

    “就看先生……是否愿意同宗某走上一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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