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在阿斯塔收回落在德蒙发顶的手之前,德蒙捉住了他的手指。

    阿斯塔垂下眸子,温柔的任德蒙扣着他的掌心。

    作为一个战场摸爬滚打出来的军雌,阿斯塔的手掌是粗糙的。

    虽然身体恢复能力惊人,不会留下什么伤疤,但也无法和德蒙这个宛如受造物主宠爱的雄子相较。

    德蒙问阿斯塔:“我的家乡翡茵大陆,阿斯塔,你有兴趣听我说说它吗?”

    他没有再提起阿斯塔的过往,德蒙看得出他的悲伤。

    时间或许能抹平伤痕,但隐痛将始终存在。

    德蒙懂得的。

    阿斯塔有些意外德蒙会说这个,他小心道:“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

    他当然渴望了解德蒙,在不会给德蒙带来伤害的前提下。

    德蒙肯主动谈及他的故乡,这或许是个好兆头。

    德蒙微笑了,眼睛里染上了一些怀念,小酒窝再度在脸颊上出现。

    “翡茵很美,它的山川河流,城市田野……”

    这片大陆幅员辽阔,生存着许多的种族。

    人类无疑是最庞大的一个群体。

    德蒙告诉阿斯塔:“阿斯塔,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肯定我的雄子身份,事实上记忆里我一直是人类与魔族的混血。”

    他的母亲是翡茵人族女性,父亲是来自深渊位面的恶魔。

    德蒙对于父系那部分血脉的来源知之甚少,他出生在翡茵,成长在翡茵。

    他依稀记得母亲有一头浅褐色的头发,某天母亲走了很远的路,把自己带到野外,放在一棵树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那时候德蒙太小,还不懂得收敛自己身上的黑暗气息。

    翡茵大陆的生物都会规避有着黑暗种族气息的存在,说白了就是人憎狗嫌,咬一口都觉得恶心。

    小德蒙的命运或许是最终饿死,但一匹丧崽的魔狼发现了他。

    那头母狼痛失幼崽,或许对孩子的思念压倒了一切,她来到德蒙身边嗅闻,舔舐他哭湿的小脸,卧倒喂哺德蒙。

    德蒙有了他的狼妈妈。

    他跟随母魔狼生活在山林间,直到她产下新的小狼崽,开始逐渐疏远这个异族儿子。

    翡茵传说中深渊位面无比恐怖,环境恶劣,那里诞孕的黑暗种族生命力顽强到不可思议。

    这部分血脉让德蒙在幼年得以存活,后来却又成为悬在德蒙头顶的利刃。

    翡茵人族没有纹身的习惯,他们也不会染黑色甲油。

    只因至高神厌憎黑色,黑色代表不详与灾厄,没人会愿意身躯侵染黑暗。

    就连黑发的人族都被歧视,无法从事牧师等神职工作。

    德蒙黑发,德蒙皮肤有魔纹,德蒙的指甲天生就是黑色。

    看一眼就知道是个魔族崽子,直接砍杀都不为过。

    所以德蒙不会责怪母亲的遗弃。

    她赐给他生命,肯用乳汁哺育这个生来被诅咒的孩子。

    哪怕母亲后来扔掉了他,德蒙也可以理解。

    因为在翡茵的大环境下,想养大一个魔族混血儿太难了。

    被母狼驱逐出巢穴后,幸运的德蒙迎来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

    那是附近村落的年轻猎人,他倒霉的踩中其他人布置的捕兽夹。

    小德蒙对长相和自己极其相似的猎人很好奇,他采集了狼妈妈受伤时会嚼碎敷在伤口上的草药,帮助猎人脱离生命危险。

    如果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很可能清醒后反戈一击,毕竟黑暗种族人人得以诛之。

    但年轻的猎人安迪不忍心伤害这个救了自己的魔族孩子。

    安迪开始时不时来看德蒙,给他送些衣服和食物,教德蒙说翡茵语。

    安迪对德蒙的态度很复杂,从始至终喊他‘恶魔’,以至于小德蒙认定自己就叫‘德蒙’。

    翡茵语里德蒙就是恶魔的意思。

    即便如此,可安迪又从来没有伤害过德蒙。

    还警告德蒙不要出现在人前,因为除了他以外的人都是危险的。

    安迪说:“他们可能会烧死你。”

    小德蒙吓坏了,委屈巴巴含着泪水。

    但这就是现实。

    安迪教了德蒙很多足够保命的知识。

    “如果哪天你遇到了其他人,记得把脸和手脚遮起来。你可以说自己被烧伤了,全身是水泡。”

    “看到这个十字标志没,它代表光明教廷。会戴这种徽章的都是狂信徒,一定要远离。”

    德蒙和安迪认识了十个年头的时候,安迪告诉他:

    “帝国要打仗,我被征召了。”

    安迪送给德蒙的临别礼物,是请铁匠打制的小面具。

    安迪把面具扣在德蒙脸上,这有些不舒服,影响视野。

    但安迪凶巴巴说:“不许摘下来,你得适应。想被烧死吗?”

    德蒙不想被烧死,德蒙得听安迪的话。

    换下猎装的安迪奔赴战场。

    德蒙眼巴巴等了很久很久,都没能等回他的安迪哥哥。

    德蒙违反了约他们之间的约定,偷偷溜出山林。

    原来安迪早在第一个果实成熟的时节就死在了战场上。

    德蒙见到了安迪的坟墓。

    他很小心,是在夜幕降临后来到的墓地。

    德蒙在安迪坟头坐了一夜,天亮前离开。

    他一直记着安迪临行前最后的话:“好好活着啊,德蒙,活着就有希望。”

    这也成了支撑德蒙至今的信念。

    活着就有希望。

    德蒙开始尝试进入人类的社会,他想见识安迪描绘的各种景象。

    这很难,比想象中更难。

    他戴着面具,在哪里都是扎眼的异类。

    最深刻的教训是一次被调皮的孩童围堵,摘走了面具。

    孩子们惊恐大喊:“看他的脸!”

    他们告诉了自己的家人,德蒙就被连夜赶出了那个村落。

    除了皮肤上的魔纹,德蒙还有一头纯正的黑发。

    这同样是不受欢迎的。

    德蒙四处流浪着,艰难求生。

    活着就有希望,德蒙遇到了第二个贵人。

    他的老师,吟游诗人古铁·罗德里格斯。

    赐予德蒙姓氏的那个人。

    那时候德蒙又累又饿倒在街头,古铁将他带回了居所。

    德蒙在温暖床铺上醒来,空气中是蘑菇汤的香味。

    他脸上空空荡荡。

    抬手一摸,发现被摘掉了面具。

    不幸中的万幸,古铁的视力非常不好,几乎半瞎。

    他压根看不清德蒙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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