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连总

小说:明末开山刀 作者:桑甄
    俄木布带兵到达连城一带的时候,遇到了溃败下来的族人。

    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狼狈溃败下来的族人,心头微颤。

    一个不好的念头在他心里升起。

    俄木布手里只有两千精锐,其余兵马都是草原上的牧民。

    他们死命的催动座下的战马,如风驰电掣般往回奔来。

    钢甲重骑紧追不舍,掀起更大的黄沙,俄木布只看到了后面烟尘滚滚,不知发生了什么。

    只能从黄沙中偶尔闪过的黄沙推断,他们正在被追杀。

    “拦住他们,问问发生了什么。”

    俄木布下令道。

    但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人看到他跑的更快了。

    他们好不容易捉到一个冲入阵列的牧民,这牧民只是颤抖胡言乱语。

    “魔鬼,魔鬼,他们是魔鬼。”

    俄木布心头一紧,连忙带着麾下精锐返回。

    待黄沙散去,以钢甲重骑为先锋,轻骑紧随其后杀了出来。

    至于俄木布的先头部队,已经葬送在了流沙里。

    他们一出来就看到了举着大纛的俄木布精锐,他们直直朝着他们冲了过去。

    俄木布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吓的亡魂皆冒。

    他恐惧的目光看过来,正对上钢甲重骑,冷凛头盔下如狠一般凶狠的眼神。

    “撤,撤!”

    三万人对一万人,顿时溃不成军。

    在钢甲重骑前面有很多溃散的牧民。

    他们拼命催动身下的马匹,四散飞逃。

    钢甲重骑追到他们,挥舞手里的长刀,一刀将马上的鞑子砍成了两半。

    他们身上的皮甲极为单薄,很容易就能砍破。

    钢甲重骑砍翻面前的鞑子之后,大发一甩,那鞑子的尸体已是滚落入尘埃之中。

    阵列中的将领下令,传令兵挥舞旗帜。

    钢甲重骑身后的轻骑立刻穿插进去,开始大肆砍杀。

    钢甲重骑去势不减,借着马力,手中的长刀在那些鞑子兵身上划过。

    这种大冷的天气,就算逃得性命,带着那种长刀划出的长口子,绝对活不成的。

    挡在他们面前的一个个鞑子兵纷纷被杀,只是顷刻间,他们面前再无一人一骑。

    他们锁定俄木布的三千精锐,紧追不舍。

    当他们追到垫后被抓围的三百余军士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解围。

    围着他们的鞑子兵已经跟着俄木布逃了。

    长途奔袭,钢甲重骑的马匹已经很是疲乏,甚至很多战马已经开始口吐白沫,如果继续追击下去,战马就活不成了。

    不得已,钢甲重骑在这里开始整顿。

    不过轻骑们却不会停下,他们一人双马,马速不减,他们站在马背上凌空换马,继续追击而去。

    钢甲重骑一人三马,他们的战马吊在队伍的最后面。

    等他们的战马被带过来之后,失去战马的军士们解下战身上的铠甲往新马身上套。

    跑疲乏的战马同样被解下铠甲开始更换。

    至于那三百余骑,他们结成阵列,正在警戒。

    以防有鞑子趁着这个空档前来偷袭。

    俄木布带着三千精锐,还有一些溃兵往托克托营地而去。

    可是,他们还没靠近营地就听到了火铳的声音。

    留守营地的鞑子兵已经被火铳手解决了。

    现在守着营地的正是火铳兵。

    他们刚刚靠近营地,就受到了火铳兵的洗礼。

    位于阵列前锋的骑兵瞬间倒了一地。

    明军火器犀利塞外诸部早就领教过的,俄木布心下骇然,连一战的勇气都没有,调转马头,带着残存的队伍就往西面的沙漠而去。

    火铳兵多步卒,没办法出来追击,但是吊在他们身后的轻骑却是不会放过他们。

    轻骑兵一路追击,追了十里之后,纷纷勒缰停了下来。

    骑兵中的连总们聚集起来,商议起来。

    他们要决定是否深入追击。

    “呸,这狗曰的鞑子跑的真快。”

    拐子吐了口嘴里的沙子,看着沙漠的尽头愤愤的骂道。

    他生气并不是沙子,而是到嘴的军功跑了。

    拐子是王二从陕西带过来的,他以前也从过军,只是缺饷又缺粮,所以他从了贼。

    到了王则之这里,经过李化的洗脑,拐子成了忠于王则之的狂热分子。

    经过数次战斗他又积累了足够的军功,所以他是带领三支轻骑的连总之一。

    “根据《交战守则》,以目前的情况咱们要商议一下,到底要不要继续追击。”

    另外一个连总拿出《交战守则》翻看起来。

    仔细一看,这个连总竟然是沈狗蛋。

    与刚来时的唯唯诺诺受人欺负不同。

    现在的沈狗蛋一脸的络腮胡子,满面风霜,与刚入军营的他判若两人。

    整个人都散发着将领的气质。

    沈狗蛋是活不下去才从军的,本来只是试一试。

    这一试不得了,经过数次作战,他竟然也积累了不少军功。

    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沈狗蛋就是那种不要命的。

    当他刚进军营受到军营暴力的时候,他是绝望的。

    在王则之给他主持公道处罚了高见之后,沈狗蛋就认准了王则之,哪怕是叫他去为王则之死他都愿意。

    这一点,从他在李化的培训下非常积极就能看出来。

    这两人都是思想积极上进的分子,加上他们的军功,王则之就把他们破格提拔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达到军功的人都会被提拔,前提是他们对王则之足够忠心。

    这样做对其他努力获取军功的军士也许不公,不过对王则之来说,光有军功是不够的,要忠于他才是最重要的。

    除了他们两人,带领队伍的还有一人。

    此人面容冷漠,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看着两人。

    这一人是盂县反贼中淘汰出来的五百勇士之一。

    如果说沈狗蛋是因为不要命才能获得军功,而此人则是因为够狠。

    他的能力在杀人上尤为突出,能一刀解决的人,他绝不出第二刀。

    就是沈狗蛋这个不要命的都有些害怕他,因为两人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王则之把他提拔上来,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喂,冷脸子你怎么看?”

    拐子对着他问他。

    之所以叫他冷脸子,那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这家伙话很少,而且经常冷着个脸。

    “等。”冷脸子说了一个字,不再说了。

    “没错,我们得等钢甲重骑跟上来,凭咱们这些人,如果遇到了强弓、硬弩、标枪的攻击是抗不住的,还是得靠钢甲重骑。”

    沈狗蛋接着冷脸子的话说下去。

    沈狗蛋刚说完,他们身后就掀起了滚滚黄沙。

    钢甲重骑跟上来了。

    其中一人越众而出,策马来到三人面前。

    他看了三人一眼,就知道他们是按照《交战守则》在商议是否追击一事。

    孙伯仲,他本身就是边关骑兵。

    他行军打仗的眼光,远高于三人,他的地位也是高于三人的。

    因为他们是王则之的直属骑兵,除了王则之,谁也调不动他。

    “前路不明,粮草不济,不宜追击,撤!”

    孙伯仲说了一句,三人二话不说就命传令兵挥舞旗帜,指挥队伍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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