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7章

    木荞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儿子还坐在屋里的床上认真的照看着小女婴。小女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来的,此时正在哇哇哭着。

    木荞想,许是饿了。

    她又快走了几步。准备先给她喂点水,等她的娘亲醒了,再让她吃“饭”。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她这还没走到床边,就见儿子板着张脸不情不愿的将小手指递到了小婴儿面前。

    紧接着,奇迹发生了。

    小婴儿停止了哭泣,那只细细软软的粉嫩小手,就像是有了感应一般,猛然攒紧。在木荞震惊的目光中,小婴儿露出了粉嫩的牙床,笑了。

    木荞:瞳孔地震.jpg

    这真的是刚出生的婴儿能有的表现吗?

    “娘!”

    听到木荞的脚步声,萧墨毓像是终于等到了救兵似的,长长松了口气,继而满脸抓狂的皱着小眉头道,“你可算回来了。”

    木荞目露疑惑,明明儿子哄小孩子挺有一套的,怎么还幽怨上了?不过,想到他还是个三岁的孩子,木荞就没多想。她走过去坐在床边,轻轻将小婴儿抱到怀里,只是……

    木荞瞥了眼一脸哀怨的儿子,再看着那个死攒着不松的小手,无奈一笑,“要不你就让小妹妹握一会儿,反正你又不吃亏。”

    萧墨毓:“……”

    可怜的小鱼儿在“重女轻男”的娘压迫下,一边背过身子,一边委屈巴巴的任由某个臭丫头轻薄他。

    他想,这还不是他妹呢就对人家这么照顾,这要是他亲妹,那他在这个家是不是就没有地位了?

    这样一想,他又坚定了不要妹妹的决心。

    哼,女孩子什么的都超级烦人!就像前世这臭丫头,又傻又聒噪。偏偏她那护犊子的爹还手握军权,动不得。

    萧墨毓委屈的要命,小婴儿喝了水,却一本满足。

    她轻轻的打了个饱嗝,在木荞温柔的目光中,闭上了眼,重新睡去。等她熟睡,萧墨毓终于从她的手中夺回了小手指的自由。

    他使劲的在衣摆上狠狠搓了几下小手指,像是要擦去她留在他指尖的奶香气似的,擦得指头都红了。

    “娘,以后不要让我再照看她了。我不喜欢!”

    他拒绝的明明白白,就是要木荞知道,他超级不喜欢带娃这种事。

    “可是娘亲一会儿要去做饭,你确定要小妹妹跟娘一起去厨房闻烟味吗?”

    萧墨毓:“……”他为什么要一时好心救了他们?

    木荞自然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子,倘若不是他开口,木荞是绝对不会冒着危险去救了这家人的。毕竟她有儿子要照顾,她不能允许自己有任何意外。

    索性婴儿都贪睡,这一次睡去后,直到开饭了都还没醒。因此萧墨毓并没有感到多么绝望。

    吃完饭后,小婴儿的娘亲就不再好意思木荞帮忙照顾了。木荞也不推脱,将女婴送回给她爹娘,牵着小鱼儿就要走,却被那位夫人给唤住了。

    “恩人,是你救了我们一家,也给了我们暂住的地方。所以,我们夫妻俩希望您能给我们家囡囡取个名字。”

    古代很多人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对恩人的感激。木荞也不推辞,她看了眼天空,想起小婴儿出生的时候,正是晨光熹微之时。

    这是一天中光明与黑暗的交替,亦是希望之初。

    木荞想起这家人的遭遇,一个名字在她脑海中形成。

    “就叫晨熹吧,霍晨熹。愿这个名字能带你们走出黑暗,照亮汝之所愿。”

    霍晨熹……

    萧墨毓在脑海中反复翻转着这个名字,上一世她并不叫这个。

    那个名字承载着霍铮曾经的绝望和仇恨,亦让她成为了京城贵女圈中同龄人的笑柄。

    那一世,霍铮亦是在那样冰冷的夜,求助无门。后来在一座破庙里,亲手迎接了霍晨熹的出生,也见证了妻子的离去。

    霍晨熹因为出生时早产,身子骨又受了寒,前一世的她很早就被霍铮送去师尊那里学艺。直到新皇登基,才把她接回来。

    因为是独女,曾经的霍铮扬言,他的女儿不嫁人只招婿。

    可惜,霍晨熹在状元游街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他。那时,她还扬言要他一个状元郎入赘他霍家,为她霍家开枝散叶。

    那时他只对她有一个印象,那就是脑子有病。根本不理她的口吐狂言。

    然而那臭丫头却像是狗皮膏药成精了似的,总是来找他的茬。

    聒噪又刁蛮。

    他被烦的不行,当时还未走到权力巅峰,只能躲不能明面得罪。

    只不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聒噪的丫头就淡出了他的视线,再一次看到她,竟也是最后一次,就在那个毒杀他的宫宴上。

    他闭上眼的时候,只见到一道火红的身影手执红缨枪击杀了厚厚的人墙,朝他而来。

    那时他才知道,这就是个傻子。活着不好吗,干嘛寻死?她又不像他,诺大的天地间只剩他孤苦一人,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如今重活一世,萧墨毓不想欠那丫头的情。

    既然她的不幸始于这里,那就从这里开始,给她一个圆满的人生。

    霍铮夫妇在这里带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前来向木荞辞行。

    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后,男人抱着女儿和妻子一起就要离开了。

    木荞别的不多,银子一大把。在他们离去前,已经给他们买了一辆性能较好的马车,车上一应用品俱全。

    霍铮临走前朝木荞狠狠磕了几个头,“恩人在上,若以后有用的到霍铮的地方,在下愿当牛做马在所不辞。”

    木荞这几日跟他们夫妇熟了,自然知道霍铮的来历,顺带也从他口中打听到了关于父母的消息。

    想到如今掌权天下的那个狗皇帝跟自己的爹娘居然有着血海深仇,她也终于明白了为何爹娘当年会抛下她悄然离去了。

    既然救了一个很有潜力的同盟,也不算赔本,木荞自然不吝啬钱财。

    况且,霍铮妻子温婉贤淑,女儿又生的软糯可爱,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

    她还真的是存了一点别样的心思。

    毕竟,选儿媳妇儿可是要从娃娃抓起。

    当然,这也不是她非要这么想,那小家伙明显就很黏她儿子。

    特别是现在要走,小家伙像是感知到了什么似的,在离去前,居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得木荞都想把她留下来当童养媳了。

    打住,这是个极其不道德的想法。

    木荞摇了摇头,将脑中的小心思散去,转回身就见儿子就像是获得了自由的小鸟,整个人都是愉悦而轻松的。

    “娘,我们也要走了。毕竟外公可在等着我们。”

    木荞点了点头,从霍铮那里得到的最有利信息便是她终于知道了父亲的真实身份。

    再结合那两个冷脸姑娘的言行,不难看出派来保护他们母子二人的幕后者究竟是谁。

    看来她是要好好去会会她的爹爹了。

    “阿嚏!”

    一声突如其来的喷嚏声让正在思考作战方案的闻人靖打了个不大不小的喷嚏。

    一旁的手下钱绍见了,赶紧溜须拍马起来,“主上,你这喷嚏一定是少主和小主子想你了才打的。看来主上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闻人靖听别的不喜,但这样的马屁却很是受用。

    “嗯。这一次我要他们鹬蚌相争,我这个渔翁就等着他们两败俱伤后,再一举拿下。”到时候天下易主,他要让这天下万民知道他萧氏做的孽。

    想到这里,闻人靖似是想到了什么,眸色一寒。

    “小白眼狼那边盯得怎么样了?”

    能被他么这称谓的自然是萧晟。

    钱绍一听立马就朝闻人靖一拱手禀报道,“那小白眼狼自从昏迷后就被他的属下送去了平甬关。如今正在平甬关主持战事。”

    说到这里,钱绍顿了顿压低了声音,“据说晋王前段时间突然病逝,晋王妃手拿晋王遗命前来投奔小白眼狼。”

    投奔?

    闻人靖胶着在地图上的目光,蓦然抽回,他直直的看向钱绍,像是要确定似的询问,“那个林婉儿?”

    钱绍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却见主子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来的正好,那么这一次就一起将人头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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