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往事如烟

小说:如此迷人的她 作者:玉堂人
    四月里下了场雨, 临江的人管这叫清明雨。

    沈劲那年十二岁。

    顾兆野上课看黄书被教务主任缴了,于是就拉着周牧玄计划着一起去主任办公室偷回来。

    结果当场被抓了个现行。

    教务主任气得直拍桌子,这东西谁的, 这主意又是谁的

    顾兆野支支吾吾不说话, 瘦瘦高高的周牧玄推了推眼镜, 抿着唇淡然道“是劲哥的。”

    这家伙小时候从来没喊过沈劲一声“哥”, 每次在出事的时候, “哥”字就喊得特别干脆又淡定。

    沈劲本来在操场和附中的初三学生打球,打到一半, 被叫到校长办公室,他看到旁边的系主任, 就知道多半是又要替顾兆野收拾烂摊子, 见着老校长, 直接就说“叔, 是我。”

    往日里严苛的老校长,却只是对他挥了挥手,让他回家去,说他们家的车已经在外面来接了。

    沈劲抱着篮球,头上的汗水还在往下低, 黑色眸子里有些迷茫,“真是我做的, 你别打顾二他们。”

    校长拍拍他的肩膀, 让他先回家。

    塑胶操场很干, 下过雨后, 地面也不湿, 沈家的司机候在校门口, 司机一句话也不讲, 沉默着把他载去沈家老宅。

    到了老宅,下车的时候,檐角上有一滴积雨珠子噼啪落下,正正砸在他的后颈窝处,他觉得有点不适,抬手去挠了下,挠完,就见到了拄着拐杖站在台阶最上层的沈万宥。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沈劲。

    沈万宥很老,对年幼时的沈劲来说,这个人,其实更像是一种碑,他拄着龙头拐杖立在某处,就代表着沈家立在某处。

    他就是权威本身。

    十二岁的沈劲喊了声“爷爷。”

    沈万宥说“进来。”

    他跟在这个老人身后。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沈万宥对他说。

    沈劲猛地抬头,他一直和他的父母住在城南的别墅区,每个周日才会老宅来请安。他不喜欢这里,这里所有上了年岁的古董,红木,在他眼里,都和沈万宥一样,让他有种望而却步的寒意。

    “我爸妈呢”沈劲问他。

    “他们也住过来。”

    “噢,他们现在在哪”

    “医院。”

    沈劲问“为什么会在医院”

    “病了。”

    “我爸还是我妈”他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他父母还一切如常。

    “你爸。但是并不严重。”沈万宥看着他,神色平静,“明天你堂哥和三叔也会住进来。你们三个可以待在一起。”

    “三叔”

    “嗯。”

    当天晚上,到了医院后,沈劲才知道,那个所谓的“不严重”指的是他父亲的双腿从膝盖以下都被人齐齐斩断。

    后来,他父亲痊愈后,就变了一个人。或者说,其实也没变,只是比从前更寡言了。他父亲是个少语的人,在沈氏旗下最大的信托公司任总经理,和金融圈其他意气风发的掌权人不一样,他总是温和内敛的。

    但沈劲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沈万宥对姚伯说,老二性子过分懦弱

    他以前听到这句话时,还会暗自握紧拳头,想替父亲上去争论一番。但在这次绑架案之后,他的父亲彻底消沉下来,他才知道,沈万宥说的或许是对的。

    沈劲的父亲不做复健,也拒绝使用假肢,他去公司,什么事情都不再管,整日里只埋首在东院一楼的书房里画画,或者练字,或者看书睡觉。

    有时候,沈劲进去,喊了声“爸”,他从身上搭着的厚毛毯里抬起头,会茫然地看沈劲一眼,然后再次睡过去。

    十三岁那年,沈劲的学校里开运动会,他和江标,周牧玄被选为男子旗手,顾兆野气得拍桌子说“为什么就是没选我”

    沈劲睨了他一眼“成绩太差,不考虑。”

    旗手要穿皮鞋,家里本来有很多,但他找到了据姚伯说是二爷以前成年礼时穿的那双,他有些中二地想,这或许可以成为一种传承。

    然而,那天临江下了大暴雨。

    附中经常过来抢篮的初三学生,和他们对线。

    他不喜欢打群架,也不是什么人们口中常说的“校霸”,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甚至还算是个优等生,除了性格过分张扬。

    周牧玄问附中的人想干什么,他们指着沈劲说,“看不惯,就是想打这小子一顿。”

    彼时沈家还没有发展到十年后如日中天的地步,也并不能让人完全忌惮,初一的中学生沈劲算个什么东西,附中那位家里正处在风头上,提着棍子走上来,说干就干。

    “怕什么,打啊。”顾兆野人冲动,胆子也大,经不住对面言语刺激,挑上三两句就冲上去干。

    两拨人争执到最后,沈劲本就有些过大的皮鞋,在混乱里被积水冲走一只。

    他直接拎起砖头,揪住为首的那个,摁住他的胳膊,就往死里打,跟不要命似的。

    打到最后,地上雨水的积水里全是血,周牧玄他们被吓得怔在原地。

    “我操,再打下去出人命了,快把人给拉住。”

    江标先反应过来,连忙和周牧玄一起把沈劲给摁住。

    周牧玄一直骂他是不是疯了,沈劲没说什么,肿着半张脸,擦了擦血水和雨水混在一起的嘴角,趿着那剩下的一只皮鞋,一瘸一拐在雨里往回走着。

    “这是怎么了,鞋丢了就疯了”江标问周牧玄。

    “不知道。”周牧玄摇头。

    回到家后,沈劲穿着身血水混合在一起的脏衣裳推开门,原本坐在轮椅上打盹的父亲,看了他一眼,“打架了”

    “嗯。”

    父亲的脸色并不算好看,目光在扫过他脚上的皮鞋时,逐渐变得暗沉。

    姚伯进来说“劲少爷,你今天是不是把方家那小子打残了,他爸现在堵老宅门口要人来了。”

    沈父没理会姚伯,他问沈劲“鞋子哪来的”

    沈劲不说话。

    “还有一只呢”

    沈劲的眉心拧紧“弄丢了。”

    沈父抓起旁边的茶杯子就往沈劲身上扔过去,瓷杯子啪地砸在他额头上,沈劲本就青紫的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猩红血迹顺着颧骨就流了下来。

    他的下颌抿得紧紧的,没喊一声疼。

    沈父问姚伯“方家的人来干什么。”

    “来问罪。”

    “不用他们问,我自己来。”

    沈父推着轮椅,抬手揪住沈劲的胳膊,把他往前扯。

    却没扯动。

    沈劲就像头倔强的牛犊,定在原地。

    “我残了你就不听我这个老子的话了”

    沈劲定定地看着他,两个人在安静的老屋里对峙。

    最后沈劲认输,哑着嗓问他“你要把我带去哪”

    沈父不说话,光拖着他往前走。

    大雨浇在他们身上,沈父一边咳嗽,一边扯着沈劲,门外方家的佣人看到了,在后面骂“我们家方成都被打成什么样了”

    沈父理都没理,一言不发,打开停在外面的车门,把沈劲往里一推。自己则习惯性地往驾驶座的方向过去,却又在轮椅摇了几步后猛然顿住,屋里立刻有司机出来,把这位二爷抬上车后座。

    车窗外的大雨下得世界颠倒。

    车窗内,沈劲和他们父亲保持缄默。

    车子最后停在他们原本在城南的别墅前。

    沈父摇着轮椅,打开地下室的门,把沈劲往里一推,门锁上,转身就离开,头都没有回。

    那次,他被关了七天。

    白天的时候会定期有人来给他从窗户送饭。

    夜里就没人了。

    老别墅很大很空。月亮只能从一扇小小的窗户里照进来,他先是气,气父亲为什么把他关在这里面;然后是难过,难过得不到父亲的理解;最后是怕,这里太安静了,周围也安静,仿佛整个世界里,除了黑暗,只有他一个人。

    他睡不着,这里即使是白天也没有光,他分不清昼与夜,闭上眼就会做噩梦。

    最后,是窗户外有人敲着门,一道弱弱的声音,喊他的名字“阿劲。”

    他问“你是谁。”

    “我是宋叶眉。”

    于是,他们熟了起来,他知道了这个小时候一直看起来沉默到近乎温顺的女孩,她背后的艰难。

    他开始留心她,开始照顾她,也接受她对他的照顾。

    直到她在他十八岁那年,被家里安排和沈崇礼订婚。

    他那段未曾得到回应的喜欢彻底终结。

    二十岁的时候,他在加州念大学,也试着和一些女孩接触,但他不懂得何为恋爱,他的母亲终生沉默寡言地照顾着轮椅上的父亲,他没见到过他们接吻的样子;他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心动,他想,或许是对宋叶眉那种眷恋,但这种眷恋,他再也没有过了。

    后来他死心了。回国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里。

    在开发房地产的时候,他种了成片的榆叶梅,他想,他或许是还喜欢宋叶眉的,毕竟,他再也没有过比喜欢宋叶眉时更深刻的喜欢了。

    后来他想,大概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开始拓展业务,投资娱乐产业。

    然后,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个叫阮胭的人。

    直到年老死去,他也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撞大运的时刻。

    二十八岁的时候,沈劲向阮胭求婚。

    求婚来得很突然,但也不算突然。

    那时候,阮胭在孙贺钧的牵线下,拍完一部在美发展的华裔导演的片子,她回国后,沈劲为了帮她放松,带她去了一次海边,并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有两样东西要送给她。

    他牵着她的手,走在海滩上。

    阮胭看着粼粼的海面,对他说“好想再下去痛痛快快地和你游一次泳。”

    “不行,得等医生把你的腰伤和脊椎调理好了再运动。”

    阮胭这半年拍打戏,已经导致腰肌肉彻底劳损,尤其是脊椎,她如果弯腰弯久了都会酸胀得发痛。

    她的心情有些低落。

    沈劲看出了她的不开心,小拇指无意识地在她手心里挠了挠“游泳不可以,但是允许你潜水。”

    “只能在浅水区潜。”

    阮胭抬头,惊喜道“真的吗”

    “嗯。”

    他带她回到别墅里,找出早就准备好的设备,和她一起换上潜水服,为了安全,又叫了两位教练陪同。

    两个人都常年坚持锻炼,身上的肌肉线条极其漂亮,换上潜水服出来,连两位教练都忍不住发出惊叹。

    他们带好设备,潜入原定的水域。

    黄昏的水温有些凉,但阮胭很开心,自从她不再怕水后,已经很久都没有再潜过水了。

    入了水,周遭瞬间堕入安静里,只有呼吸器嘶嘶的声音。沈劲陪她身侧,这片水域有很多珊瑚群,落日的光线透过海面照下来,鱼群自他们的周围和谐地游过。

    沈劲对阮胭比了个手势,示意她跟着他游。

    他带着她停在一丛红色珊瑚前,在礁石的缝隙里,正正卡着一个红色盒子。

    她笑着如他的愿,伸手把盒子取走。沈劲见她拿到了,就拉着她一起往水面游去。

    一出水面,阮胭就忍不住举着这红色小方盒子,笑他“沈先生,好老土的求婚方式。这种场景,我已经在戏里演过百十来遍了。”

    没有惊喜。

    沈劲眼尾下垂,有些失望的样子,问她“我这样求婚的话,你答不答应”

    “那得取决于钻戒大不大”

    阮胭一边说,一边笑着打开红色的盒子

    里面赫然躺着一张折叠的船票。

    不是钻戒。

    她微讶,看向沈劲“这是”

    “船票啊。”沈劲笑着看她,“如果再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

    是花样年华里的词。

    阮胭捻着那张薄薄的票,上面时间地点航班名的栏目都是空白,她故作不知地问他“什么意思啊”

    “你就说,走不走”沈劲看着她,眼睛深情得和梁朝伟演的周慕云一模一样。

    阮胭笑他“怎么突然变得有文化了起来。”

    一个曾经破口大骂廊桥遗梦没有道德观的人,居然看起了王家卫。

    “因为我找了个演员女友啊,她爱看电影,我也要学着陪她一起看。”沈劲唇角浮上笑意,“她喜欢的,我都会尽量去喜欢。”

    阮胭把票放回盒子里,笑着看他“那就走啊。”

    沈劲拉着她慢慢游向旁边的一艘小艇。

    上了船,他替她把身上沉重的设备解下来,又开着船往另一个地方驶去。

    落日里,黄色的光晕落在海面上,他越开越远,浪花冲开的呜呜声里,他问她“要不要来开”

    他知道,她是会开船的。

    “不来。”阮胭单手撑着下巴,“徐延说了,你们男人,都喜欢被依赖的感觉。”

    “什么歪道理,我能和那些普通男人一样吗”沈劲笑得肆意,“你依不依赖我,我都喜欢。”

    阮胭笑着看他“意思是你还愿意吃软饭咯沈总。”

    她话音落下,游艇停在一搜巨大的货轮前。

    橘黄的落日下,货轮老旧的船身被镀上一层老旧的锈金色。

    蓝色大海磅礴,它静静地立在海面上,浪打来,它一动不动。像座被涂了黄色颜料的山。

    阮胭睁着眼睛,抬手轻轻捂着嘴,她回过头望着沈劲,眼里的激动与湿意已经藏都藏不住“这是”

    他把阮胭一直揣在怀里的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船票,“航班名没有写,写了,你就猜出来了。你一直怀念的,辰星号,我给你找来了。”

    辰星号,是她父母从前一直工作的那艘船。

    她在上面长大,在上面做梦,在上面看星星,在上面拥有了最幸福最幸福的过往。

    “要上去看看吗”沈劲问她。

    阮胭点头,她努力平静,但是湿漉漉的眼已经暴露了她内心巨大的起伏。

    他们一起坐上摆渡的小艇,上了船。

    船上的布局和她记忆中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诸多先进的设备放在其中,船上来往工作的人也不再是她印象中那些已经模糊的面孔。

    “抱歉,胭胭,我实在是没办法把它和你记忆中完全复原。”沈劲扣紧手指。

    阮胭摇头,这已经很好很好很好了。

    他们走到船舷边上,沈劲立于她身侧,金色的光落在他们的肩上,阮胭半倚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你说的那样,是我愿意吃软饭的暗示。”

    沈劲唇角的笑意荡开来,他轻轻把阮胭环抱在怀里,“胭胭,我想当影后的男人,不想奋斗了,我们结婚,养我好不好。”

    阮胭说“你出手就是送一艘货船,我怕我养不起你。”

    沈劲贴着她的脸,嗓音低醇,“不怕,这是我的嫁妆。”

    阮胭低笑,笑完后抬头,对上他的目光“说真的,你怎么会想到送我这个啊。”

    “因为别人家的女孩,结婚了都有娘家可以去。我就想,也送胭胭一个娘家。别的女孩有的,我的胭胭也会有。以后如果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你就回船上来。”

    这里是她最初的记忆。她会安心。

    阮胭眨了眨睫,抬头看他,轻轻地说“沈相声,你怎么变得这么好啊。”

    “以后会更好。”

    他搂着她,轻轻地吻她鬓边的碎发,金色的光线跃在他们平和的眉间,他搂着她说

    “娶我,胭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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