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凌轩走后,云涵正式买下了奚玉,与那个奚玉缺了就睡不着的店。
刚到手的银子瞬间清空,只换回了一张卖身契与一张房契。
看着两张破纸,云涵哭笑不得。
本是带着富婆购物的心态下山的,结果还没来得及大展拳脚,就成了穷光蛋。
得,多花的那些银子,就当是买命好了。
毕竟生命是无价的,这么一想,好像还有点小赚呢。
云涵选择暂时性忽略惹到BOSS的这件事情。死都作了,还是应该乐观一点。
哪怕是掩耳盗铃的乐观也好啊。
虽说本次下山,云涵尚未有买铺开店的计划,但既然此刻已有铺子,倒可以再想想“开店发家致富”一事。
于是云涵兴致勃勃地走进铺子审视了一番。
然而很快,她就灰头土脸地又走了出来。
奚玉这孩子,可真是太实诚了。
说是“附赠床板一个,被褥一床”,整个店铺里,还真就只有一张床和一床被子!
而且按这小子认床的发言来看,这床和被子,还是给他自己用的。
铺子不能用来赚钱,屋子不能用来睡,甚至人都不能用来服侍自己——一是因为奚玉带不进圣仙门,二是因为云涵也不敢过度使唤这个未来可能成为魔头的孩子。
所以她花一千两,是买了个寂寞么?!
云涵决定收回之前对奚玉的愧疚。
再感动,本质上还是个黑心商人!
“孩子,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卖身么?”云涵抓着奚玉的双手,语重心长地问道。
“云姐姐,叫我玉儿就行。”奚玉双颊飞起一抹薄红,害羞地低下了头去。
这孩子,虽然不知道在腼腆个什么劲儿,但嘴还挺甜。
这一声姐姐,叫得云涵倒是挺高兴。
“我……我从小就是孤儿,爹娘只给我留下了这个店铺……”奚玉缓缓说道,“为了活下去,我把店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直到前几天,什么能卖都没有了……我只能,卖自己了……”
竟然是这样的。
从小就父母双亡,就算有个铺子,也没有赚钱的能力啊。
还真是怪可怜的。
“那从小就没人照顾你么?”云涵多嘴问了句。
“有。”奚玉认真地点点头,“小时候,是王叔王婶照顾我。也是他们告诉我,我才知道,店里的东西可以卖了换钱,维持生计。只可惜,我太笨,找不到卖东西的地方,店里那些瓶瓶罐罐金银首饰什么的,都是王叔王婶帮我卖的。”
王叔王婶……听到这个姓氏,云涵有种不详的猜想。
“那,玉儿,你能告诉我,他们大概能给你卖多少银子么?”
“他们都是按斤卖的,首饰的话,一斤五百两左右。”奚玉笑呵呵回答道,“要是那些旧花瓶破碗儿的,一斤卖十两银子。”
金银首饰,论斤卖?!
不用说,那些所谓的“旧花瓶破碗”也绝对是古董一类的。
因为,云涵在见到奚玉之前,才路过一家店,就是卖金银首饰古董的,店主是一对夫妇,正是姓王!
“只可惜,前段时间,王叔王婶旧突然不来找我了。实在没办法,我才自己出去卖身的。”奚玉语气又低落了下去。
对方把奚玉的价值榨干,自然就不来找他了啊。
看着奚玉那张纯真的容颜,云涵实在不忍心直接告诉他这一切的真相。
她似乎能理解,为什么原作里奚玉会成为最终的杀人狂魔了。
如此欺瞒一个无知的孩子,那俩夫妇的良心不会痛么!
“没事,那俩货不来了,你不是还有姐姐我嘛。”云涵揉揉奚玉的小脑袋瓜,“以后姐姐一定会经常来看你的。”
这这些真相,若是一股脑说出来,放谁都得彻底黑化。所以云涵决定一点一点让奚玉知晓。
一方面肯定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命,但还有另一方面。
黑化,别人看着爽,其实当事人是很痛苦的。
云涵不希望看到奚玉变成那般。
“嗯!”奚玉抬起头,笑得灿烂。
眼前少年,眼眸清澈见底,此刻仿若闪烁着光芒的曜石。
世界以痛吻我,报之以歌简直放屁,但也绝不要被痛苦纠缠一生。
——这是云涵一直坚信的人生信条。
真正的强者,应该狠狠把痛苦踩在脚下,让那些痛苦好好看看——爷,有多厉害!
……
安顿好奚玉,云涵没了银子,干脆就又回到山上去了。
别的不说,在圣仙门里,至少衣宿无忧。
云涵在圣仙门溜达了一圈,锻造法器或者炼制丹药的技术全没偷学着,闲话倒是听了一堆。
比如圣仙门鑫宇长老,因为炼丹烧着了胡子,导致现在胡子和狗啃屎一样见不得人,干脆做起了蒙面大侠。
再比如说路秋归来,整个圣仙门上下俱是振奋不已。不仅是白沉溪心上人归来而兴奋,其余长老们也为天才归来而欣慰。至于那些低级弟子,早就耳闻路秋前辈人美实力又强,如今亲眼得见,比传闻中更胜几分,更是赞不绝口。
再再比如说,尊上亲传弟子,令人讨厌的大师姐云涵,当众为难路秋前辈不说,竟然还死皮赖脸的追求尊上,甚至妄图通过卖惨吸引尊上。结果不仅被尊上当众拒绝,而且修为尽失,自食恶果,全门派上下喜大普奔。
——吃瓜吃到自己身上,这种感觉,有点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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