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宛如洪水一般,泄了闸一般的蜂拥而出。
喻之初抬腿,一步一步的走上去。
她停在了主卧的门前,抬起手,想到了什么,放下,又抬起手,又放下……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挣扎,她终于鼓足了勇气,推开了房门。
进入房间,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蓝色。
这浅蓝色,像大海一般深邃,看起来赏心悦目。
房间中一切的装饰品,都是蓝色。
床头当着两个水晶球。
喻之初踩在厚厚的地毯上,脚下有些软。
她拿起了其中一个水晶球,是蓝色的海豚。
水晶很美,但是每一块水晶被雕琢的背后,都隐藏着许多故事。
水晶中的海豚,代表着一个寓意,等待,无尽的等待。
洛云深所期盼的,大概就是有一天,喻之初能接受这只海豚,对着他说,“谢谢你的等待。”
这也许,就是另一个美好故事的开始。
喻之初将水晶球放下,目光扫过另一个水晶球。
里面放着的,是穿着婚纱的一对男女。
喻之初的目光没有在那只水晶球上多做停留。
她是知道的,那已经是遥远的梦,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梦。
喻之初打开了衣柜。
里面装满了衣服。
一侧全部是洛云深的西装,黑色的,深蓝色的……
另一侧,全部是女装,以蓝白色为主调的衣服。
琳琅满目。
喻之初的手指轻轻从每一件衣服上划过,从春季,到冬季。
所有的季节的衣服,都被收纳进这一小块衣柜里。
喻之初拿出一件衬衫,淡淡的天蓝色。
她比量了一下,是她的尺码。
衬衫被放回了衣柜里,她又重新抽出了一件白色的雪纺衫和一件淡蓝色的毛绒外套,放在了床边。
衣柜的门被打开,喻之初坐在床边,看着眼前这一片的衣服。
她仿佛可以看到,洛云深将这些衣服,一件一件的,像是珍宝一样的放进衣柜里的场景。
这就是爱情的可悲之处吗?
她坐了许久,脱掉了身上的外套,将那件雪纺衫穿在身上,只是有一点点的大。
喻之初嘲讽一般的扯了扯嘴角。
这是她以前的尺码吧。
如今,她又瘦了一些,不过并不影响衣服的美感。
喻之初看了看房间四周,挪动了一下枕头的位置。
她发现枕头下面,当着一些东西。
有她的日记,她的画,还有一个本子,是她没有见过的。
喻之初将本子拿起来。轻轻的翻开。
对不起,我的爱人。
本子的扉页上,写着七个字。
是洛云深的字迹,张扬,放荡不羁。
喻之初的呼吸明显漏了一拍,她的手一抖,眼睛前已经模糊不清。
初初,对不起,我已经忘了这是第多少次和你说对不起了。
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了,我还是有一点奢望,你能够回到我的身边。
尽管,这可能是比中五千万彩票的概率还要低的事情。
自从看过你的日记之后,我也迷上了写日记的感觉。
用笔记录下爱你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想来,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浪漫的事情了。
我总感觉,写日记是小女生才会做的事情,你不会觉得我幼稚吧……
初初,你已经消失三天了,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你快点回来好不好?
我让所有人,都再找你,我发了疯一样的去了有关我们回忆的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你。
你在和洛洛躲猫猫吗?
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洛洛不喜欢。
等你回来,洛洛陪你玩其他的游戏,好吗?
初初,这是你离开的第七天。
洛洛又在整个城市里寻找了四天,你还是一无所踪。
洛洛把团团接过来了,可是你知道的,洛洛对猫毛过敏。
洛洛带着防护口罩,穿着防护服,想要去接近团团。
团团似乎不太喜欢我,每次都躲开,见到洛洛就跑的好远。
这是初初喜欢的猫,它并不喜欢洛洛,洛洛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初初,这是你离开的第十五天。
整整两个星期,洛洛每天除了找你,就是听你留下来的语音,看你写的日记。
我很好,你不用担心,h市的天气似乎不是很好。
初初还在H市吗,最近下雨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伞,不知道你那里有没有下雨……
……
初初,这是你离开的第九十九天。
他们都说你已经遭遇不测了,但是洛洛不相信。
初初,你到底在哪里,如果你还记得洛洛,请出现在洛洛的梦里,和洛洛报个平安好吗?
洛洛不再奢求你能回来,也不再期盼你能原谅洛洛,就让洛洛知道你还活着,就好。
……
初初,这是你离开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一年了。
洛洛不知道这一年中,是怎么样在思念中度过的。
洛洛每天努力工作,经营着子初集团。
初初放心,集团的状况很好,洛洛知道,这是初初最在乎的东西,所以,洛洛要加倍呵护。
最近洛洛找到了有关初初的蛛丝马迹。
手下告诉洛洛,他们可能发现了初初的失踪与千欢殿有关。
洛洛飞去了Z国,最后无功而返。
有关于初初的线索,再次断掉了。
喻之初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可以想象到,洛云深以前坐在医院的椅子上,守在她的病床前,手中翻看着日记时的场景。
她也能在脑海中勾勒出,洛云深一笔一笔的将这些事情记录下来的身影。
喻之初的眼睛中滑落了一颗晶莹的泪珠。
本子上的“洛”字被氤氲开,字迹变得有些模糊。
连喻之初也记不清了,洛洛这两个字,她有多久没有叫过了。
看着本子上,千欢殿三个字,喻之初全身的血液几乎要被凝固在一起。
洛云深两年前就知道这个杀手组织的存在,但是……却一直没有去救她。
为什么?
他可以发现端倪,却让她在千欢殿中生不如死……
喻之初伸出手,将膝盖上的本子,轻轻的翻到下一页。
她想要知道真相,想要透过这一页一页的日记,窥探洛云深这三年的内心。
人会说谎,但是日记不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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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收进衣柜里的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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