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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米饭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读书人写话本什么的,传出去必然要被骂斯文扫地,但有什么法子呢他也要生活的呀。
不少文人考不中进士之前便会去各处教书,但大考三年一次,一次才得进士三百,考不中的人实在太多了些,教书的竞争太过激烈。
他从小读书,但因不能参加科举而没有功名,莫说富贵人家的私人教书先生,便是那些私塾、公学,也不大愿意聘用。抄书的收入又无法维持生活,几年前的一天,他忽然灵光一闪,开始写话本。
只是他写的话本卖的也不是特别好,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上下,因为世人都喜欢看才子佳人,但他写的是妖魔鬼怪。书铺的掌柜不止一次跟他讲过,你写妖魔鬼怪不要紧,但那些东西怎么能是好的呢百姓不爱看的呀,要降妖除魔才有趣的嘛。
书生不太高兴,也不服气,既然人有好坏,那么为什么妖魔鬼怪就一定要是坏的呢你又没有跟他们接触过,凭什么这么讲未免太不公平。
不过桃花镇是个小地方,民风淳朴,物价也不高,他自己种菜、养鸡鸭,精打细算过日子,一年十两银子甚至还花不完。
书生刚写到狐妖救了一对落难的母女时,忽然听到嘎吱一声门响,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不是自家。
他愣了下,是隔壁
这一条街上都是同样构造的两进小院,因为他住的是街角,东面是没有人家的,但西面一直空着。
可是今天,有动静了。
他有点高兴,同时也有点紧张,想着如果邻居不好相处该如何是好
等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自己正侧着身子、竖着耳朵听墙角,不由得有些脸红。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读书人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书生还是下意识屏气凝神,可新邻居却十足安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大清,以至于最后书生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连那一声门响都是自己的幻觉
次日一早,书生去铺子里面交头一天晚上写的书稿,回来的时候路过隔壁的院子,见院门紧闭,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住来的是个什么人,除了昨儿那一声之外,竟像是没动静似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摇摇头,把这些不该有的念头甩出脑海中去。别人家的事儿,他怎么好胡乱猜测呢不好不好,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今天去书铺领到了一两二钱银子,比平时多了不少,掌柜的也替他高兴,还额外送了一刀纸。
回来的路上,书生狠了狠心,去猪肉摊子上要了一副下水和两根打碎的筒子骨,打了一角酒,决定今天小小的犒劳下自己。
下水怪味大,非常难收拾,又没有什么油水,买的人不多,所以价格相对便宜,这么多统共才花了五钱三分银子。
眼下一天冷似一天,哪怕肉食暂时吃不完,在表皮上抹一点盐巴,挂在屋檐下风干也能保存好久。
他哼着小曲将筒子骨炖上,水烧开后撇去血沫,略略加了些葱姜蒜和黄酒调味提鲜,继续滚火炖着,又把一副下水反复洗了十来回,冻得一双手红彤彤的。等终于洗干净了,他这才将心肝脾肺大小肠等等都片了一点下来。而这个时候,筒子骨已经煮得差不多,瓦罐里的清水也变成浮着油花的淡白色,正咕嘟嘟冒着大气泡。
书生舀了一勺出来尝咸淡,一入口就觉得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身上的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了。
白色的骨髓被煮出来,随着水泡上下浮动。这可是好东西,他小心地舀过来吞掉,用舌尖勾着它们在口中打几个转才舍得咽下去,果然又黏又滑又香。
他忍不住把两只脚在地上乱踩,眉飞色舞,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两进小院面积不大,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书生便将院子里都种了菜,如此也能省些花销。
深秋已至,北方除了白菜萝卜和窖藏的红薯土豆也没什么菜蔬,他便各样都弄了些切成薄片,准备等会儿跟猪下水一起涮锅子。
天冷了,涮锅子最合适不过,又能吃肉又能喝汤,舒服极了。
筒子骨煮的骨头汤每天熬一回,可以作为老汤保存好久,平时煮面、泡饭都很好。今天涮锅子,也只需要舀几勺出来,余下的都干干净净继续煮。
一个人吃饭无须讲究太多,书生便将板凳搬到灶台边,就着温吞的炉火涮肉。
灶台的草木灰底下埋了一只大红薯,也不必额外添柴,就这么用余烬慢慢焖着,等入夜之后便都软烂了,芯儿简直能淌出蜜汁来。到时候再配一碗骨头汤,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心满意足,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
他刀工不错,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悬在汤锅上方,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
下水没什么油脂,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但十分脆嫩劲道,自有一番风味。
书生夹了第二筷子,还特意往倒了香油、葱花、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再抿一口小酒,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
他愣了下,本能地分辨起来,“是羊肉吗不对,不大像,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那是猪肉吗似乎也不像,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却是猪肉没有的。”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骤然回神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如今忽然来了一个,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
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
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刷干净了锅碗瓢盆,坐在书桌前读书时,却还是忍不住琢磨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
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
书籍价高,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他自然是买不起的。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
几年下来,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八八,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
书生不能科举,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什么游记、杂谈、工学的,也都爱翻一翻。
他搬着梯子,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正是一本洛阳游记。
这书写得极好,词藻华美、描写生动,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但卖的不好,当年书生去偷看时,掌柜的都懒得撵人。
书生就这么踩在梯子上,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只觉唇齿留香,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
罢了罢了,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待他多攒些银钱,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也算不枉此生了。
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重新雀跃起来,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
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颜料,是他准备做花灯的。
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不管有钱的没钱的,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运气好的话,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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