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rce·

小说:镀金岁月 作者:苏浅浅喵
    我的名字叫做皮尔斯加斯顿。

    我曾经是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

    我是男人, 而我也喜欢男人。

    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 这是必须等到一个人死后,才有可能大声说出的句子。

    上帝说,人生而有罪。

    或者,至少教堂中的神父是如此告诉我们的。

    你们要多行善为, 多做忏悔,如此才能被天父原谅,进入永乐的天堂。

    可是,他错了。

    我一直想这么告诉他。

    没有人生来是有罪的, 没有人会去逮捕婴儿,没有人会向纯洁无瑕的孩子丢弃石头, 没有人会去指责一个清白无辜的邻居, 没有人会悲观地认为自己生来便是下地狱的命运

    除非你是鸡奸者,并且生来如此。

    那么, 是的, 从你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 到你彻底闭上眼睛的那一刻。

    你的一生都将背负着无法被忏悔, 无法被洗刷, 无法被宽恕,无法被弥补的罪过。

    你要像一个逃犯一般, 躲躲藏藏地过完一生。

    就如同我,就如同爱德华一般。

    我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从男孩能够开始意识到喜欢的这种感情的年龄起。

    当所有与我同龄的,居住在伍德斯托克的男孩都注视着女孩的时候, 我总是看着另一个方向,男孩所在的方向。

    我是唯一那个会注视着另一边的人。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我是不同的,也是危险的。

    我必须像其他活在这个年代的同类一般,无师自通地学会如何成为一个大不列颠的鸡奸者。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坚强,那我们便更加坚强。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勇敢,那我们便更加勇敢。

    倘若说普通的男人喜爱吸引女人的注意力,那我们便更是游走在女人的怀抱之中。

    这使得我直到死去以前,都不知道我是否曾经拥有过真正的自我。

    比男人更男人,是我们唯一的生存之道,唯一能掩盖身份的铠甲,稍有不慎,向我们降下惩罚的不仅仅只有全知全能的天父,还有凡间的法律戒条。很难说我更害怕面对哪个,绞刑架亦或者是地狱永恒的厉火,但似乎总有一个必然等待在我的人生的终点。

    那些聆听着我的故事的人们,如果你们对英国法律发展并不了解的话顺便说一句,你们会吃惊于一个英国小村庄中的男孩是如何在还不怎么学会认字的时候,就已经与时俱进地了解所有英国对于鸡奸犯者会处以的惩罚,这就是19世纪的鸡奸者在求生本能下创造出的奇迹直到1861年,我14岁那一年,英国才废除了处死鸡奸犯的法律,改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终身。在那之前,我一直惶惶不可终日地活在有一天会被人从家中拽走并绞死的恐惧当中。

    当然,终身活在监狱之中,也不是什么愉快的选择。

    幸好,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断绝了我们的出路。

    等年龄适宜,我们便会在大庄园譬如布伦海姆宫中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即便到了这个年代,不结婚而终身工作的男仆与管家仍然比比皆是。对于像我这般的人来说十分方便。我忍受不了未来有一天要迎娶一个可爱的女孩回家这样的想法她们值得被更好的人去呵护,去给予她们一切想要而我永远无法的事物孩子,家庭,爱情。

    我试着让自己去爱上她们,就像村庄中的其他男孩一样,我也在谷仓后亲吻了一个女孩,两个女孩,甚至在绝望与恐惧的驱使下又有了第三个,可结果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湿漉漉,苍白,冰冷,恶心,而又带着一点轻微的口气,就是我对于那些亲吻留下的印象。她们总是咯咯笑着跑开,就像偷吃了一块甜美的蛋糕一般愉快而又心满意足,而我只是茫然地走到小河边,徒劳地试图洗去女孩留下的味道。

    然后,我便看见了他。

    在我14岁那年的夏天,伍德斯托克那条从布伦海姆宫流出的河水边上,我看见了26岁的汤马斯爱德华。

    那一眼,即便是34年后,鬓边已灰发苍苍,咳嗽连连,面容枯槁,衰老虚弱,再也不复任何俊美风采的爱德华,对我来说都仍是当年那个将目光从在河边戏水解暑的少女身上挪开,转而落在我身上的男人。

    他看向了另一个方向,当所有他身边的男性都看向另一边时。

    他是我的同类。

    我该如何向你去描述那一刹那的狂喜,欣慰,以及颤抖呢

    “所以,这就是你爱上爱德华的原因吗”

    听我说到这时,公爵夫人忍不住向我发问道。

    我必须要澄清一句,对于那些仍然有耐心看着一个已经死去了23年的鬼魂絮絮叨叨的人们,我起先并不想与公爵夫人打任何交道。这并非是因为我讨厌她,亦或者对特权阶级有任何想法,纯粹只是因为我不想与活人有任何的纠葛,不愿将我与爱德华之间的故事细细叙述给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在我意识到她突然之间能看见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必然会想要知道在我与爱德华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会想要知道爱德华是否是我的同类,想要知道我是否曾经爱过他。就仿佛只要主角是两个同性别的人,所发生的故事就猛然激荡有趣了许多。可那些片段,那些欣喜,那些日夜,那长达11年的爱恋是唯一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珍宝,尽管平凡而毫无光泽,对我却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我不想告诉她,尽管我对她的了解要胜过你们这些聆听故事的人们。

    生前,我是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也曾是布伦海姆宫的男仆,因此我知道该去哪儿偷听仆从间的闲话,他们知道的消息远比主人愿意他们得知的更多,甚至还会在言辞之间多作批判,这些没受过多少教育的粗人的语言反倒比主人家读着名著与哲学长大的雅人要更加的锋利狠准,所用的形容直白而粗鄙譬如老夫人是头只会啃书的老驴,除了倔脾气与一肚子毫无用处的学识则一无所有。聆听这些家常八卦,成了我死后获取的乐趣之一。

    我也是个粗人,尽管我的确受过一点可怜的教育,但你此刻所看见我身上具有的学识,谈吐,以及举止,都是爱德华的杰作。诚然,当他伏在我的身上时,不论是怎样血腥严肃的历史听上去都带着几分色情,不论是怎样哲理深远的道德听上去都像是伪君子的高歌。不过,感谢他,使我在死后也成为了一个有原则的鬼魂,不管听到这个故事的你们是怎么想的。我不会在半夜闯入别人的卧室看看里面都在发生些什么,也会刻意绕开盥洗室行走,大部分会在那些地点上演的场景都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或许也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

    许多时候,我都只把自己还当成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照常地按照我死前的生活轨迹度过着每一天死亡对我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巨大。一开始难免会有的震惊与悲痛过去之后,除开对丝毫没有表露出悲伤之情的爱德华的失望以外,我发现我只是换了一个更自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会老去,也无需浪费时间在人情交际上,想工作时,我便溜达着去监督仆从们的行为,大声地在他们耳边嚷嚷着我早就想责骂他们的话,而不必担心被他们在背后议论我为人不够公平;想要放松时,我便离开宫殿,在花园中陪伴着波斯维尔先生,欣赏着布伦海姆花园每一日都有着微小变化的美景。我能按照我的心意举止,按照我的心意说话,不再担忧会有人认为我太过阴柔,太过矫揉做作,不再担忧指指点点的手指有一日会转向我。

    当然,就像你想的那样,我没有放下对爱德华的感情,即便我发现我的死亡对他而言甚至算不上一个打击。我仍然喜欢看着他如何日复一日地履行着作为管家的职责,就像我还活着的时候跟着他一同在布伦海姆宫内做事一般。有时,我会在他批评伍德,那个取代了我的副管家,时偷乐一会,甚至偶尔会跟着他一同进入仆从专用的洗澡间别担心,鬼魂没有任何的感觉,这是令我十分失望的一点,我最多能做的时候就是在角落中悄悄地注视着他。我的存在能消融蒸汽,让视线更为清晰,倒是一个不错的优势。

    因此,在新来的马尔堡公爵夫人来到布伦海姆宫之前,我就已经从仆从的口中得知了她的存在。甚至还包括她在与马尔堡公爵结婚以前在伦敦闯下的祸。美国出身,家教粗鲁,光是这两点便足以抵消英国任何一个庄园中的仆人对于自己女主人的尊敬。不过,大家都知道公爵是为了她会带来的嫁妆而迎娶她,因此,他们只祈祷这是一个宽容且大方的女主人,能够让布伦海姆宫招满足够的人手,减轻他们的负担。至于爱德华,他太热衷于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古板而又固执的男人,就跟他的前一任布伦海姆宫管家一般,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对新来的公爵夫人表现得有多么友好。

    他的内心并无恶意,我知道,他只是太过于害怕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然而,就像我想象中的,平淡的婚后生活并未在布伦海姆宫中上演。

    别误会,我说的并不是公爵与公爵夫人之间的争吵,尽管那实在是有趣极了,爱德华汗流浃背,又气又急地在门外把守,生怕有仆从会听见的模样着实可爱。只是争吵在贵族中并非十分罕见,而爱德华当管家的时间又已太久,早便忘记了仆从比任何人都更能了解布伦海姆宫的构造,知道如何找到最佳的偷听角落。那些争吵被仆从们在楼下一次次活灵活现地重现着,只是避开了爱德华与那个贴身女仆,安娜沃特的眼目。这不能增加他们对公爵夫人的好感,但至少能看见惯来高高在上的公爵被气得火冒三丈,也足够令他们快乐。

    真正让布伦海姆宫内的生活变得不同寻常的,是公爵夫人的与众不同。

    我几乎立刻就发现了公爵夫人有着能够与鬼魂进行交谈的能力譬如说死去的老夫人,尽管我看不到她在哪儿,却能认得出她的声音我还甚至知道她身边也跟着一个类似于我一般的存在,慈善晚宴的节目上,舞台空荡荡的屏风后所发出的声音就来自于那个我看不见的鬼魂。她的能力让我终于了解到了鬼魂存在于这个世界所不得不遵循的法则,也明白了我并非是孤单的不止只有生来背负着罪恶的人们会被迫留在生死的夹缝之中,就连尊贵如同曾经的老夫人也会遭遇类似的命运,这让我感到了几分宽慰。

    直到那时,她的这份能力还并不足以让我想要结识她,只是让我庆幸她还无法看到我。

    真正改变了我的想法,让我开口向她讲述我与爱德华故事的,是因为她在那场在我看来的确十分成功的慈善晚宴结束后的第二天,成功地在爱德华的房间中找到我时,冲我喊了一句

    “我知道你当年与爱德华相爱的事实,喜欢上一个男人并不是什么罪过,你不需要担心我会因此而对你有任何批判。”

    你们或许会以为令我改变主意的是后半句是她开放而平等的态度。不,在布伦海姆宫工作的十年中,我了许多图书馆中的藏书,那些经典而隽永的文字令得我明白了任何一个时代都会同时并存思想超前与落后,视野开拓与狭隘的人群。前一种,就会如同公爵夫人这般,认为同性相恋并非是一种罪过,甚至是这世间最为正常不过的事情。后一种,就会如同大部分我所认识的人们一般,认为同性相恋是天理不容的过错,活该在地狱永世燃烧。真正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前半句。

    我并不知道,爱德华与我是相爱的。

    一直到死前,一直到死后,一直到23年之后。

    我都以为,那11年的爱恋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年代还没有“同性恋者”这个说法,一律将男同性恋称为鸡奸者。

    对英国历史比较熟悉的读者看到皮尔斯加斯顿,爱德华,还有伊莎贝拉这三个名字共同出现,就应该明白这是影射爱德华二世,爱德华二世的情人皮尔斯加弗斯顿,以及皇后伊莎贝拉。

    当然关系不是按照历史上来的,只是做设定的时候偶然发现爱德华这个名字与伊莎贝拉放在一起,再加上爱德华的身份设置,就变得妙不可言,因此皮尔斯加斯顿的名字就这么来了。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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