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 42 章

小说:穿到民国当法医 作者:络缤
    第四十二章

    “咬下了一块肉”

    齐铭刚从外面回到殡仪馆,就听到了这个消息。

    “是的。”白向墨将那块装入玻璃杯中的皮肉递给齐铭。

    “死者身上并没有看到除碾压撞击以外的伤,指缝里未发现异物。我推断他是在第一次撞击以后并没有当场死亡,在凶手准备将他抛尸的时候,突然醒来并用尽全力咬伤了对方。”

    齐铭将那块肉放在眼前仔细观察,“现在是冬天,衣服穿得很厚,如果不是脸上的肉,那应该是凶手小臂上的。”

    现在天气寒冷,能开得起车子撞人的人,哪怕只是个司机也会穿得很严实,衣服不会轻易被撕破。

    能造成这样的伤害,只能是凶手在拖拽尸体时,将袖子挽起来,一时不慎被咬伤的。

    白向墨“我们只需要调查死者身边有谁的胳膊受伤,就能抓住凶手。”

    “有了这个线索,追查凶手就容易多了”

    “你那边有什么收获”

    “我调查了方秋水昨天的行踪,他白天的时候去了一趟观文日报报社,然后去了百乐门,一直到晚上九点钟有人打电话找他,他接了电话之后就叫了一辆黄包车离开。他当时在一个岔路口下车,后面去了哪里我目前还没有调查出来。”

    “谁给他打的电话”

    齐铭摇了摇头“电话局说那是个公共电话,并不知道是谁。”

    “方秋水的死,很可能跟打电话的这个人有关。”

    “我现在正让人在他下车地方附近调查,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看来他很谨慎,并没有让黄包车直接将他送到目的地。是什么样的人,让他这样小心”

    齐铭现在也无法给出答案,除了方秋水的行踪,他还调查了几个具有嫌疑的人。

    “我去调查才发现,方秋水跟晨光日报报社的关系并不像外头传的那样子。自从他成名后,对曹卫民这个伯乐的态度越来越不尊重。

    他认为自己是晨光日报的功臣,因此不仅隔三差五要求提高稿费,还干涉晨光日报的收稿。他性格狭隘不容人,如果看到有不错的文章或是作者,就会想尽办法打压,否则以不再续约作为要挟,令曹卫民非常的愤怒。”

    晨光日报成就了方秋水,方秋水也反过来带动了晨光日报。

    从前晨光日报只是一家规模不大,销售量平平无奇的报纸。

    自从晨光日报刊登了方秋水的作品,带火了晨光日报,让这个小报社知名度得到迅速的提高,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现在在上海也是说得上号的大报社了。

    为此方秋水虽然不是晨光日报的股东,却也有极大的话语权。

    他经常会插手审稿工作,晨光日报现在虽然有不少好的稿件,并不完全靠他的作品,可还是不敢明面上得罪他。

    “不过方秋水最近跟晨光日报的矛盾,是因为他新写的曹卫民并不满意,希望他能修改。方秋水觉得他没有欣赏的眼光,是嫉妒他的才华,所以对他进行刻意打压捧新人,两个人还在报社大吵过。”

    白向墨恍然大悟,“难怪明锐说他的新书一直没发表,还以为他出名之后,写作就没有以前那么勤快了。”

    “据报社的人说,那天两人闹得很凶,曹卫民还曾放出方秋水已经江郎才尽这样的话,认为新书大失水准。方秋水当时非常愤怒,放狠话说他要带走晨光日报所有广告商。”

    现在的报纸也会刊登很多广告,是报纸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晨光日报这种纯娱乐消遣的报纸,广告占比更大,收入比例也更多。

    方秋水昨天又去了观文日报报社,这是要跳到观文日报的意思。

    “这是曹卫民的杀人动机。”

    “他昨天下午下班就回了家,一直没有出门,只有家人给他作证,不能完全取信。”

    白向墨点点头,“不过那天他知道车祸存在疑点的时候,非常积极让警察进行调查。”

    “也可能是有恃无恐,故意作戏。”

    齐铭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

    “不过相对其他人而言,我认为他的嫌疑确实比较小。”

    白向墨抬眼看眼前这个摘下眼镜,气质都不太一样的男人。

    忍不住问道“你的近视很严重吗”

    齐铭愣了愣,没料到他会把话题拐到这上面,一般情况下,白向墨只要讨论案子,就很少会分心其他。

    “这是平光眼镜。”齐铭将眼镜递给白向墨,“俞先生说我不戴眼镜像悍匪,我就配了这么个玩意遮挡一下,装成文化人更容易跟人打交道。”

    白向墨拿过来看了看,发现还真的是没有度数的。

    “怎么你不喜欢我戴眼镜的样子”

    白向墨听到这话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回来啦”

    孟明锐富有特色的公鸭嗓在门外响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白向墨和齐铭同时转头望向门口,就看到孟明锐扬着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眉飞色舞地出现在门口。

    “我查到了”

    孟明锐一进屋就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咕噜咕噜喝了下去。

    “方夫人和她表哥果然有问题她嫁给方秋水之前,就曾打算嫁给周明亮。”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齐铭“确定”

    “绝对没错,我找了以前在周家干活的佣人问的。”孟明锐笃定道。

    “周家原本也是个殷实人家,曾经还在上海开过纺织厂。可有一天不知怎么厂子突然着火了,一把火把整个厂子都给烧了。东西全毁了不说,之前签订的合约也没法完成,赔了好多钱,一下子就给败了。”

    孟明锐说到这里,脸色微沉。

    “我瞧着就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而且很可能是东洋人。当时周家跟东洋人抢了个大单子,结果没多久就出事了。”

    白向墨和齐铭都皱起了眉头,东洋人干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们先以低价恶意竞争,以此压垮实力不够雄厚的对手。

    如果这一招不行,那就直接来阴损的,使小伎俩将对方的厂子直接毁了。

    华兴没少对付过此类阴招,对他们的操作非常熟悉。

    眼看孟明锐就要歪题,齐铭连忙将他拉了回来,“继续说周明亮和方夫人的事。”

    “周家败了,他们就离开了上海回了老家。婚事本来也没有正式提过,因此就当没发生过。

    方夫人是方秋水刚开始有点名气的时候就嫁给了他,在当时方秋水算是高攀了。方夫人家人觉得他有才华才愿意让女儿下嫁,而周明亮是一年前回上海,但是两家真正有来往却是在半年前左右。”

    齐铭问“他们两个人之间现在有没有私情”

    “这倒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周明亮都是趁着方秋水在家的时候,才去拜访的。后来交往比较多,也是因为方秋水为了写新书成天不着家,方夫人这胎怀得又不安稳。她父母又跟着他哥哥去了金陵,所以都是由周明亮帮忙张罗的。”

    孟明锐说到这,噘着嘴很是愤愤。

    “我之前看方秋水的,还以为他是个既爱护父母妻儿,又是个仗义行天下的真男人。没想到妻子怀孕这样大的事,自己却完全不管不问。”

    方夫人原本这一胎怀得就艰难,在家里做家务的时候,又不小心摔了一跤,当场见了红。

    要不是周明亮正巧上门,孩子怕是都没了。

    自那以后方夫人很长时间都要卧床保胎,是周明亮请了有经验的老嬷嬷过来照顾,又忙里忙外地联系老中医,才把这孩子给保下来的。

    方秋水中间也回来看过,还责备方夫人太不小心,怀个孩子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他看有人伺候着,直接就当了甩手掌柜。

    “我认为周明亮跟方夫人是没有私情的,毕竟他们来往频繁的时候,方夫人都已经怀孕了,大多数时候都得躺着保胎,最近才有了好转,除非他是禽兽。”

    依照那天的表现,周明亮明显不是禽兽。

    孟明锐的调查也解释了方夫人为什么这么信赖周明亮,先不提之前青梅竹马的情谊,光是现在最脆弱的时候有个人跑前跑后,产生这种信赖感也是人之常情。

    “他昨天晚上去了哪里”

    “他昨天在公司加班到近十二点钟,当时公司只有他一个人,没能为他作证。但是对面宾馆门童说是看到灯差不多亮到了那个时候,但是并没有注意周明亮是不是那个时候下了楼。

    因为那个点太晚了,他住所的邻居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的家。对了,他是有车的。”

    周明亮现在在一家专门负责出租的车行里工作,那辆车是他最近租的,经常用于来往方太太家。

    他的住所和公司,都距离方太太家比较远。

    齐铭问“你去看过他的车吗”

    “他昨天开的那辆车今天一大早就被出租出去了,他拿车并不是固定哪一辆,哪一辆空闲就会开那一辆。我已经让人盯着了,只要车开回来就会通知我。”

    齐铭点了点头,“现在,周明亮也没有人为他证明案发时间的行踪。而他的杀人动机是方太太,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人,他想要取而代之。”

    “不能够吧”孟明锐惊,“方太太都怀孕了”

    “有的人并不介意。”

    孟明锐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可是这这也太离谱了”

    “兴许他只是看不顺眼方秋水这样对待方夫人,并没有其他想法。”白向墨也道。

    孟明锐觉得这个解释比较让他能够接受,“所以,周明亮就是杀害方秋水的凶手”

    白向墨摇头,“他只是嫌疑人之一,在确定凶手以前,方秋水身边所有人都有嫌疑。”

    “目前还有一个人很可疑。”

    “谁”白向墨和孟明锐异口同声。

    “负责方秋水各项事宜的编辑孟同,他是晨光日报专门负责他稿件的编辑,说是编辑更像是助理,也是为数不多知道那个小院的人。

    孟同是三天前被方秋水辞退的,方秋水认为他工作不认真,态度散漫,道德败坏,无法成为一个编辑,他为此非常生气,因此直接辞退。”

    孟同是方秋水大红之后跟曹卫民指名道姓配给他的,说好听是编辑,实际上就是给方秋水打杂的。

    方秋水对孟同的态度并不友善,方秋水还曾将孟同的稿子给压了下来,不让他发表。

    “这个评价也太过了吧。”

    白向墨忍不住皱眉,这样的辞退评价还会影响孟同以后的工作。

    如果这话传出去,孟同就很难在报社甚至文坛相关工作立足。

    方秋水名气这么大,很可能在上海都无法立足。

    “孟同做了什么让方秋水这么愤怒”

    “孟同曾有一篇文章被方秋水压下去之后,方秋水紧接着写了一篇三四万的短篇归途,构思跟孟同那篇非常相似。为此孟同一直要求方秋水给他解释,”

    孟明锐惊呆了“不是吧齐哥,你会不会搞错啊”

    他接触方秋水的作品,就是从这篇归途开始的,因此非常地着迷。

    为此他还看了方秋水的其他作品,虽说风格非常不同,可依然非常地吸引人。

    “千真万确,这件事之前大家都不敢说,现在方秋水死了,就有人提起这件事。”

    “会不会是故意泼脏水啊”孟明锐依然不敢相信。

    “根据我的消息,可能性不大。孟同会被辞退,恐怕跟这件事有关。”

    孟明锐整个人都晕乎乎的,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篇文章当时就曾被人质疑,觉得和方秋水写作风格差距很大,认为这是他的新突破,可之后他再也没有类似风格的作品,我们还以为他当时只是灵光一闪。完全没想到,他竟然是抄袭的”

    白向墨“孟同有作案时间吗”

    “他也是很早就回了家,他现在一个人住,并没有证人为他证明。”

    “目前看来,孟同的嫌疑最大。”

    其他人有动机,但是算起仇恨值都没有孟同大。

    “现在嫌疑人有三个,最容易让他配合调查的就是这个孟同,我们先去会会他吧。”

    齐铭望向白向墨,“你现在有空了吗”

    孟明锐赶紧挤过来“齐哥,带上我呗。白哥又不是负责调查的,我才是啊。”

    齐铭用一根食指直接将他的脑袋给推了出去,目光望向白向墨。

    “我当然要去,我要去查看伤口。”

    孟明锐也死皮赖脸地跟了上来,三人一同开车前往孟同所居住的弄堂。

    三人来到孟同家的时候,孟同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准备离开上海。

    他整个人蓬头垢面,眼睛充满了血丝,整个人非常的憔悴。

    “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我是华兴保险理赔部经理齐铭,我想跟你询问关于方秋水先生的事。”

    孟同身体晃了晃,怒目切齿,声音发颤怒斥“他还想做什么我已经要离开上海,他这个小偷还想要对我做什么”

    “你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吗”

    孟同震惊,一脸不可思议“你说什么他已经死了”

    “是的,今天早上在城郊发现了他的尸体。”

    孟同哈哈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这个卑鄙小人终于被惩罚了”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白向墨道

    “孟先生,我们正在查明方秋水先生的死亡原因,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请你把衣袖卷起来。”

    孟同一脸不解地看向他们,好一会才反应。

    “你们怀疑是我杀死了他”

    “我们还在调查中,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不是我干的,我确实恨他毁了我。让我对原本憧憬向往的世界产生了恶心感,我当初是那么地崇拜他,信任他,他却做了什么一直在不停地打压我,每天都让我去做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现在又想要逼着我离开上海,我确实恨不得他去死,但是我什么都没做。”

    “如果你想要证明你的清白,请你将袖子卷上去。”

    孟同虽然生气,却依照白向墨的吩咐将袖子捞了起来。

    两只胳膊好好的,连一道划伤都没有。

    白向墨三人很是诧异。

    “我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人下地狱,我有我的坚持和理想,我不会让自己的余生因为这样的人彻底毁掉。”

    孟同周身透着一种灰败感,可此刻的目光却依然非常坚定。

    尤其在得知方秋水已经离世的消息,压在身上的重担都卸下了,对世界也没有那么怀疑。

    齐铭道“可以跟我们聊聊吗”

    孟同将手边的东西放到一旁,“你们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

    “孟先生经常偷你的作品吗”

    孟同诧异“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齐铭笑了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只抄了这一篇,他以前更多是打压我的作品,对我的评价一直都非常低。这让我一度对自己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不是吃这碗饭的,很想要放弃。”

    孟同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相对于那些严肃文章,他更喜欢通俗接地气的人情味,或者天马行空的想象。

    他从前也发表过一些短小的作品,受到了读者的认可。

    可自从成为方秋水的编辑之后,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我越来越不自信,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垃圾。”孟同苦笑,想到那段灰暗时光就感到恐惧。

    “现在回想其实发生这件事也挺好,至少我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的东西不差,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你知道他是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

    孟同眼眸闪了闪,抿着唇并未言语。

    齐铭道“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我不会跟其他人透露。”

    “我并不知道他是否抄袭,我只知道他经常压稿子。尤其是近一年以来,这种事越来越多,导致日报的销量都受了影响。为此曹主编经常跟他吵架,最后倒霉的就是我。不过有件事确实有些奇怪。”

    “请你具体说说。”

    方秋水已经死了,孟同自己也打算离开上海,也就不再藏着掖着。

    “有时候他会跟我提起故事接下来的走向想法,可每次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推翻。他最早提出的想法往往非常的恶俗乏味,可推翻之后的新构想却又特别的新奇有趣,相差特别的大。”

    “他有时候写的东西非常的粗糙,可等过了几天再交上来,又完全不同了。”

    孟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感受,但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

    只是没有证据的事也不好说,每个人写作习惯也不同,现在被人问起他才说出自己的疑惑处。

    “其实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以前他都是写完了再将稿子拿过来。去年开始他就时不时会来到报社写作,为此报社还专门为他空出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室。”

    孟同冷笑,这是哪个作家也没有的待遇,毕竟方秋水并不是晨光日报的工作人员,也不是股东。

    本身报社就不大,还能这么做可谓非常的厚道了。

    可方秋水反而更加得寸进尺,越发不把报社放在眼里。

    “郊区那个小院,你知道里面情况吗”

    孟同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只是听说过。”

    “那你知不知道那里除了方秋水,还有谁去过”

    孟同抬眼“你想问什么”

    “方先生是否在外头有红颜知己”齐铭直截了当地问。

    “没有,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孟同说完这话,顿时懊恼不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同压低着脑袋,心中暗恨自己太过激动,说话忘了过脑。

    方秋水有家属和读者,如果知道他这样说话,一定会被告诽谤。

    “这都是我胡说八道的,你们别当真。”

    “我们在小院里发现了两把牙刷,两条毛巾,却没有发现女性出现的痕迹。原来,跟他在一起的其实是个男人”

    齐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投向了白向墨。

    白向墨依然一脸淡定,并没有因为这则消息感到多震惊,对比一惊一乍觉得这个世界疯了的孟明锐,完全是两个极端。

    孟同震惊地抬头,“这,这话不是我说的”

    “是我说的,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发现。”

    孟同看齐铭这么坦然,这才缓缓开口。

    “我其实也不敢肯定,只是我一开始非常崇拜他,所以对他的一举一动非常地在意。

    他并没有做什么逾越的事,顶多对待长相比较出众的男性比较友好,动作虽然很亲密,但是也不能达到骚扰的程度,有些人表达感情是比较外放的。

    我会觉得有些奇怪,是因为我正好有个朋友,天生就喜欢男人,所以比较敏感。我认为他喜欢男人,而且应该是有伴的,而且那个人还比较强势。”

    齐铭挑眉“继续。”

    “他明显有贼心没贼胆,有一次他让我去百乐门给他送东西,跟一个男人走得特别近。我当时好奇就多留了一会,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他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马对那个男人冷脸。”

    “其实他在报社也时不时接到电话,每次接了之后就会非常的愤怒。”

    从孟同家离开之后,三人都有种吃到大瓜的感觉。

    这要是传了出去,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这边还未弄清楚情况,周明亮那边出事了。

    他家房子被烧了,救火的时候胳膊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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