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其实是很紧张的, 她虽然已经下定了决心, 但心里还是有些胆怯。
她脑海中浮现出向彦淮朋友们的样子, 她们穿着都性感漂亮,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对比之下真的是非常的土。
心中有些难过,自我厌弃的情绪升起, 不过她很快又自我鼓励, 她现在读大学了, 要慢慢改变,要变得勇敢一点, 依靠着这样的想法, 才能一直坐在露天长凳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停在路边的车辆。
毕竟是初夏的天气,到了下午, 太阳下山之后,温度便渐渐低了下午。
方媛虽然穿着长袖长裤,但上衣并不保暖, 风从大大的下摆中灌进来,她抱紧自己,冷得瑟瑟发抖。
看了看手机,现在已经晚上七点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周围的路灯也点亮,挂在树上的小灯明晃晃的, 一眼看去非常好看。
虽然方媛平时都有出来兼职,但很少来市中心的步行街,她的生活也就是两点一线,学校、教育机构。
看到这一幕,她心情也变好了许多,真漂亮啊。
不过肚子有点饿了,这里店面里面卖的食品比较贵,但是广场上也有推着小推车卖小吃的小贩。
方媛买了一份炸土豆,花了五块钱,下午买的柠檬水还没有喝完,这样一来,晚饭就解决了。
时间慢慢流逝,最后一班回学校的地铁是晚上十点半,方媛想,她现在还可以等四个小时。
在众多人群中,方媛显得有些特别,别人都是低着头玩手机,只有她规规矩矩坐好,也不看手机,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某个方向。
她穿着也和周围史上的环境格格不入,一条长凳,她一个人坐着,也没有别人上来。
差不多十点的时候,方媛便有些着急了,守株待兔的道理都学过,但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再不回学校就赶不上地铁了。
从这儿打车回学校,车费都得四五十块,方媛舍不得拿钱。
再恋恋不舍,也得离开了,她站起身,却刚好看见了向彦淮的身影,她眼睛顿时就亮了。
这或许就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向彦淮现在是一个人了,身边没有其他的女生,这又给了方媛一些勇气,虽然没有说,但她看到他身边明媚的女生时,是有些抬不起头的。
方媛快步走到向彦淮身边:“同学。”
向彦淮手撑在车身上,斜倚着车门,看了她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些厌烦:“你怎么还在这?”
方媛深呼吸了一口气:“我想要你的微信联系方式,我想报答你,可以吗?”
她说得好直白,那句报答作为理由显得不堪一击,向彦淮身为其中老手,当然明白方媛的意思,她这把戏在他眼中根本不够看,他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笑:“不可以。”
方媛垂落在身侧的手紧紧攥成拳,她脸全都不要了,说要改变就真的改变得好彻底,都问他了,就要问到底。
“我不会打扰你的,我……”
向彦淮打断她,说得清清楚楚:“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长得漂亮的,你还要说什么吗?”
方媛本来是抬起头看他的,他长得高,从这个角度,他说话的时候懒羊羊的,眉眼都特别好看。
但他说的话又那么直白冷酷,方媛的脸登时红了,有些躲闪地看着他:“对、对不起,我,我……”
向彦淮却挥了挥手,制止了她接下来的话,他慢慢低下头。
方媛愣住,只能傻傻地看着他,差点连呼吸都不会,一张脸被憋得通红。
他轻笑了一声,亲了她一口。
方媛眼睛顿时瞪大,眼中有不敢置信,有羞涩,还有其他很多很多情绪。
他轻舔了一下嘴角,在别人做来是十分下流的动作,在他身上只见风流:“行了,现在报答我了吧。”
方媛嗫喏地说:“不,不是这样的……”
他眉头微拧,心中便有些烦躁了,最讨厌那些不会看人脸色人。
“我他妈好不容易做件好事结果遇上个麻烦,操!”他骂道,“赶紧滚。”
他打开车门,发动跑车,扬尘而去,方媛甚至连最后的话也没说出口。
她说的报答真的只是报答,不是什么以身相许,她想,她或许可以请他吃一次饭,或者是帮他做点事。
她想要他微信是因为很喜欢他,没有其他目的。
方媛摸了摸自己的唇,脑海中回忆起刚才的触感,心中升起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他刚才亲她时,她闻到他身上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像是春来积雪融化的清新,像是山间松柏的气味。
和他们学校男生身上完全不同的气味,有些时候上课,和男生同乘一部电梯,她只闻到不喜欢的味道,他好特别。
他的唇也很软,就算近距离看,脸上也毫无瑕疵,雾霭蓝的头发看上去好耀眼。
那是方媛的初吻,她原来没想过初吻会给谁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赚了。
她第一次遇到这样耀眼的人,那人救了她,然后吻了她,虽然最后的话让人蛮伤心。
但是方媛想,她不会去亲一个不喜欢的人,他是不是也有一点喜欢她?
她不知道,她接受的教育都没有告诉她,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也可以去亲吻那个人。
回去的路上,方媛一直在回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她想她果然没有等错,她潜意识里便忽略了他后面那句话,大概是这样,人都会选择性地去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方媛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这是她的个人秘密。
室友们觉得陈卓加上的微信好友就很帅了,但是方媛觉得那个人根本没法和向彦淮比,她不能让别人知道向彦淮。
***
向彦淮今天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他们这次回国是因为宋知惜的生日要到了。
他先回国了,自己玩了几天,果然还是国内比较好,他喜欢的女生类型是那种娇柔可爱的,在国外读书就没怎么教过女朋友,他是真的不喜欢洋妞。
这不,朋友们也相继回来了,一起约向彦淮唱K,向彦淮欣然前往,却没想到会碰见那个女生。
其实向彦淮都快忘了自己救人这回事了,毕竟他生活中没有那么好心,那天晚上就是心情差,想找人出气,刚好碰见了抢劫事件,就英雄救美了一回。
严格说来都算不上救美,那个女生不好看,他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人,所以当时就利落拒绝了。
可没想到还会在这里遇见,面对朋友们的打趣,向彦淮有点气,他眼光可没有这么差,目前也没有打算改变自己口味的想法。
一起走了之后,向彦淮以为这件事就该这样结束了,但那个女生还真是坚持不懈,居然还在原地蹲他。
他最讨厌这样人,说话也不客气。
只是这个不好看的女生,脸红起来的时候,还有点滋味,特别是一双唇红润润的,又不显得艳,称得上唇红齿白四个字。
向彦淮有个爱好,不喜欢女生涂口红,那味道真是难以形容,所以看到这一幕,心便活跃起来。
他低下头亲了女生一口,嗯,味道果然不错,也没有涂口红,不过穿搭实在辣眼睛,他都没法多亲几秒。
“行了,现在报答完了吧。”你也可以走了,别拦路。
女生脸红看着他:“不,不是这样的……”
向彦淮特别讨厌不知足的人,他好不容易救个人怎么还摊上这种事?果然,他不适合做好事。
向彦淮开车走了,回去之后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毕竟他的生活多姿多彩,身旁的女生也是各有姿色,他不会费心思去记住一个他不喜欢的,平平无奇的异性。
向彦淮毕竟还在国外读书,回国玩了一周,就回去了。
他至始至终也不知道,有个女生每周都会去市中心的步行街,在那等很久,就像守株待兔中的那个农夫。
兔子只有一只笨兔子,遇见了一次,就没有下一次了。
***
方媛再次见到向彦淮是在三年后了,那时候她从长河大学毕业,去了名瑜工作,她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了,在江北这座大城市,本科生满地走,不会有公司去选择一个专科生。
但是关于向彦淮的事情,方媛却一直记住的,她也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吻,还是那个人。
这些年中,方媛改变了很多,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向彦淮的功劳,他说,他喜欢漂亮的女生。这句话应该是所有男性的心声。
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搭,只是还是偏向于保守的风格,大概童年给人留下的痕迹是终身的,也有人问她要联系方式,夸赞她长得好看,只是方媛都知道,那些赞扬可能更多的出于礼貌。
她在名瑜工作的这一年中,结交了一个好友,叫宋知惜。
宋知惜长得才是真正的漂亮,就算不怎么打扮也吸引人,常常被店里面的客人要联系方式。
不过宋知惜却一直没有谈恋爱,她一心赚钱,方媛十分佩服她,长得漂亮的女生一般来说在生活中都会有优待,她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外貌轻易获得很多东西,但宋知惜不一样。
方媛特别喜欢宋知惜。
所以在一天看到宋知惜和那个她三年没见的男生坐在一起时,也只觉得震惊,没有嫉妒,她甚至还想,宋知惜看上去真的和他挺配的。
她有点不确定他是不是就是那个他,单从外貌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蓝色的头发变成了亚麻灰色。
宋知惜介绍时,他脸上那种懒洋洋的神情和三年前如出一辙。
方媛愣住了,她其实很少在工作中失态,那是第一次。
应该是他了,方媛这样想着,但他看上去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她。
过后,方媛没忍住跟宋知惜说:“惜惜,你记得我原来跟你说过,我读大学的时候,遇上抢劫被一个人救过吗?那个救我的人和你的朋友长得好像。”
宋知惜说:“我那个朋友原来在国外,今天才回国。”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所以,这就是她每周去步行街都没有再遇上他的缘故吗?他出国了,多遥远的一个词语,方媛觉得自己和他的差距真的是很大。
读大学时,她还懵懵懂懂,空有一腔被室友加满的勇气,像一只胀气球一般,就敢飘上去,工作一年后,她认清了什么叫做阶级差异,门当户对。
“你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她最后问。
“向彦淮。”
方媛心中尘埃落定,真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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