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双向心动

小说:渣渣 作者:郁右
    “哥,说件事。”

    冉斯念解了领带,随手扔在一旁。他今天刚应酬完,身上还有股不重的酒味,但人是清醒的,郑重其事地站在玄关,朝里头打量。

    果然他哥一副贤妻良母样,围着围裙,一边擦着个玻璃杯,从厨房走出来,朗声道:

    “又闯祸了?”

    冉休笑着,专注于他手上那玻璃杯,有块污垢死死黏在上头,他皱了皱眉说:

    “说吧,不小心睡了谁家儿子?”

    “没。”

    冉斯念揉着太阳穴,仔细一想,结合他多少年不检点的事迹,要讲的这事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毕竟他上次这样跟他哥说话,是在他二十岁的时候。

    因为他把李家那刚成年的儿子玩进医院了。

    冉斯念在外人眼中,是燃文影业的首席执行官。英俊潇洒,沉稳大度,带着商人特有的精明。他总是紧抿薄唇,冷酷而又有力,而在岁月的打磨下,32岁这个年龄足以叫人痴狂。

    可再大的孩子,在哥哥眼里,永远都是孩子。

    冉斯念斟酌片刻,直视着亲哥的眼睛道:

    “想谈恋爱了。”

    “砰!”

    玻璃杯义无反顾地献祭了自己,才让冉休那张爬满惊讶的脸映入冉斯念的眼睛。

    恋爱。这个词从面若冰霜的冉斯念口中吐出,竟有些好笑。

    “……咳,”冉休苦不堪言,盯着满地狼藉,叹了口气,“斯念,你不必这样。”

    他催了好几年,让冉斯念静下心来,找个男人或女人,好好过日子。但既然冉斯念没有追求爱的想法和天赋,他也作罢。

    何况……

    唉。

    这是吃错什么药了。

    偌大的别墅忽然静了下来。

    这四层花园别墅原先是他们一家人住一起。冉休的妻子去世,前两年父母出了车祸,才只剩下这俩兄弟住一起。

    伶仃孤苦。

    人见了他们兄弟,都得摇头:一个深情到了极点,一个无情到了极点!

    这要从何说起?

    毕竟冉休今年41岁,夫人因病去世已经五年了。他作为一个相貌俊俏,又掌控燃文集团大权的成功男人,竟从没有再娶的念头。有时候外头出差,看到点夫人喜欢的东西,还要买些回来,对着照片说说话。

    他不介意有没有孩子,甚至不介意这份事业的归属。冉休活得太洒脱,不给自己压太多公务,每个礼拜去三次健身房,别墅只雇清洁人员定时清理,做饭自己负责。

    万一自己走得早,这上上下下就交给弟弟;万一自己走得晚,那就全捐了。

    所以那双桃花眼,放他这里是深情款款,眼带星辰。

    而冉斯念不一样。

    冉斯念喜欢男人,走肾不走心,这并不是什么秘密,甚至他们上层社会的富家子弟都知道:

    冉家小子,渣啊。

    那可不是一般的渣。

    他确实有哥哥那种深情。尤其是他那双出世的眼中,忽然装下了谁,有了烟火气时,再如何矜持的男男女女的难以抵抗这种魅力。

    他暴戾、强硬,不能说技术不好,只是大多时候来得猛烈,身子弱的根本受不住。下了床给你卡里打点钱算赔偿,从此翻脸不认人,社交场合碰见就依旧那副吊儿郎当的公子爷样儿。

    这就是冉斯念。

    所以当32岁的冉斯念终于郑重地跟他哥说,哥,我想谈个恋爱了。

    ……冉休倒不是觉得不可能,自家弟弟想一出是一出的。

    这位世外高人已经打了一圈算盘,顺便想象了一下,弟媳得是个什么样的可人。

    “行吧,”冉休看冉斯念的眼神愈发认真,那双相似的桃花眼竟没了轻佻的意味,“……说说你那位……梦中情人?”

    冉休说完,觉得这词不妥,改道:“……新欢?”

    “打算追,没到手,但应该不难。”冉斯念瘫坐在了沙发上,手指一下一下捏着鼻梁,“……哥。”

    “怎么?”

    冉斯念鲜有地皱起了眉头,用双手挡住了自己的双眼。

    他说:

    “你有没有那么一刻,觉得世界静悄悄。

    “你听着某个人的呼吸落在鼻尖,连吻他都不敢,可却敢握着他的手说早安。

    “我突然,很想这样。”

    ·

    那天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秋风不大,行人稀疏。普通的周三,不过就是冉斯念去了常去的咖啡厅。

    咖啡厅,有情调。冉斯念也去酒吧,也去gay吧,但都比不上咖啡馆叫人惊喜。因为他喜欢这个类型的男人,斯文、乖巧又成熟。

    有位独自坐在窗边的青年。

    青年一双杏眼融进香甜的卡布奇诺中,点着奶油香味。略长的黑发被随意扎起,柔软得像是秋天。

    就是他了。

    他穿件米色的针织毛衣,时不时双手托腮,看着窗外的落叶在拥吻,竟会一个人淡淡地笑起来。

    而后再慢慢地用键盘打下一行字,不紧不慢。

    ——可爱、清纯而又不失成熟。

    目标锁定。

    熟悉他的店员退到一旁,于是他也丝毫不忌讳地对青年道:“你好。”

    “你好。”对方回道,无意地歪了下头。

    青涩得很。

    冉斯念喜欢年纪小的,但作为一个男人,他也喜欢略带成熟的那类,最好是——有一番事业的男人。前些日子他和销售部四十出头的骨干上了床,别看平时仪表堂堂,到了床上,还不是被他驯得服服帖帖。

    人活着,要有追求。他的追求就是快感。

    而这位青年恰到好处地将两者结合在了一起。

    二十出头的模样,但也不是未经世事。因为那双眼睛过于好看,好似琥珀,在默默地发光。

    “冉斯念。”他自我介绍道。

    如果此时对方没有反应,冉斯念不是死缠烂打的人,他会放弃目标,毕竟白兔多的是。

    但冉斯念相信,对面的人一定会回应他。

    “宿闻。”青年并不扭捏,声音不高也不低,是恰好能让冉斯念听到的音量,“宿命的宿,传闻的闻。”

    宿闻的声音是软和的,却并不黏人。

    他的笑意会游荡,时而在清澈的眼中,时而又在嘴角,连发梢都带上了那么一丁点儿的温柔。

    而同类的眼神是不会骗人的。他知道,宿闻和他一样,也喜欢男人。

    于是一切都跟平时没有什么区别。

    冉斯念点了杯咖啡坐在宿闻面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既不过分亲近,也不过分疏远。一整个下午,宿闻都在安安静静地打字。冉斯念一边处理公务,一边不冒犯地问道:

    “论文?”

    宿闻看起来只有大学生的年龄,二十刚出头的样子,于是冉斯念便脱口而出。

    “小说。”宿闻笑得很坦率,“写着玩的。”

    “一定有很多人喜欢。”

    冉斯念声音低沉,夸人的时候从不轻佻。宿闻的脸微微发烫,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

    “晚上也要继续写吗?”

    这句话问得很巧妙。听上去像是在关心他的创作,实际上是在问他晚上是否有时间,以及,是否可以邀请他。

    宿闻果然听得懂。

    青年摇摇头:“晚上很空。”

    一个同样精明的答案,叫冉斯念饶有趣味地眯起了眼睛。

    达成一致。

    这天晚上,冉斯念定了酒店的高档西餐厅,菜品很合他们的胃口,而他全程掌控着主动权,恰到好处地聊了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宿闻微皱着的眉头终是在他们结束晚饭后,彻底放松了下来。

    小白兔呀。

    冉斯念狡猾地一笑,没让青年看见他险些露出的狼尾巴。

    他多少年没遇到这样可怜、可爱又可敬的小白兔了,自然是要好好品尝一番。

    直到他们坦诚相对,事情也没多大的变化。

    有时冉斯念觉得无趣,既然都是一样的结果,何必费那么多心思走个过场?

    在冉斯念眼中,宿闻只是个恰好十分对他胃口的床伴。他打量着宿闻,长得稚嫩,皮肤白皙却无病态,身材纤细却不脆弱。

    美餐。

    只是被冉斯念这样细细地品味,那青年的耳垂便红得跟熟石榴似的,于是他低低地笑了,用舌尖品尝耳畔那份细密的美味。

    氤氲水雾的杏眼。

    可当他对那种青涩着迷时,宿闻的吻赫然落在冉斯念额头,那样轻柔。他像是凭空生出来一双兔耳,颤着、哭着,用毛茸茸的爪子,大胆又害羞地触碰了他的恋人——

    宿闻吻了他。

    当一切归于平静,夜空也有了光亮。朝阳轻声轻气地走来,叫狂浪收敛,叫岸头温暖。

    冉斯念醒时,已是天光大亮。

    他摸了摸身边的空空的被子,很凉。

    是直接走人了?

    不。

    平时冉少总会嫌那些小孩难搞,第二天醒来就得赔这赔那,他倒也不是心疼那一丁点儿钱,就是麻烦。

    可这会儿什么也不用他做了,他反而有点儿不适应。

    像是难以掌握主动权一样的诡异。

    这不可能。

    他定的酒店套房是顶层的套房,中间是张King size的大床。冉斯念在黑里摸索了会儿,踩着拖鞋,先将厚实的窗帘拉开。光透进来时,他看不见昨夜的满地狼藉。

    昨夜狂风骤雨。从玄关到客厅的沙发,从铺着红丝绒的地毯到二十八层的落地窗台,处处落吻。

    可现在却什么也没了。

    倒不如说,一尘不染。

    “宿闻?”

    “嗯。”

    身后有人轻轻地环住了自己。

    一回头,那澄澈的眼里满是笑意:“冉哥,我煮了粥,喝点吗?”

    “好啊。”

    冉斯念觉得新鲜,一口答应了下来。宿闻倒也不是如鱼得水,他表现得总是那么自然而害羞,遇到自己时,鼻尖和耳朵尖总是像白兔似的,透着一丁点红,可爱极了。

    还是猎物。

    套房是配了厨房的。

    宿闻的厨艺是很不错,冉斯念平时不屑一顾的皮蛋瘦肉粥都能变得美味。他边喝边瞧,宿闻翻着一本书,偶尔抬起眼看看自己,两人的视线便暧昧地交缠。

    火候适中。

    宿闻依旧穿着昨天的米色毛衣,背着光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像是要融化在这秋色中。

    他开口轻轻念了句旁白,似乎是书里的,但冉斯念因为分神而没听清,也不愿让人家再重复一遍。

    窗外的云走了,阳光流金般倾倒在青年身上,他却浑然不觉地起身,忽然走到冉斯念身旁。

    砰砰。

    “冉哥。”

    恰好阳光穿过他的发丝,千丝万缕的金丝好似离经叛道的地心引力,令他们紧紧相拥,有光,轻轻地落在冉斯念的唇上。

    砰砰。

    “冉哥。”

    冉斯念忽然发觉,那是自己心跳的声音。

    而那个带着阳光清香的吻,虔诚而美好地落下。

    宿闻弯着腰,两眼笑得像是春天。

    “想吻你身上的光。”

    “早安。”

    光使他们相遇。

    32岁的冉斯念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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