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 龙弟弟X小李(12)

    月笙住在兴云庄,李寻欢住在隔壁的李园。

    但一到了晚上,月笙就会进入李寻欢的房间里与他厮缠。

    李寻欢从小便是这李园的少爷,养尊处优、学富五车,曾金榜题名得中探花,要不然也不会有小李探花这一称号,只是他厌倦官场的尔虞我诈、贪官横行,这才辞官入了江湖。

    而他这人真是得天独厚,在江湖上也能闯出一番名声,小李飞刀,飞刀绝技,例无虚发。

    他在江湖上人人尊敬,即便离开中原十年去关外,这江湖上也仍旧有他的传说。

    他这人是风雅的、也是温柔的,琴棋书画可谓无一不通。

    更何况他长相俊美,风姿脱俗,不怪乎小李飞刀出现在江湖上,引得众多女子倾慕。

    但现在,李寻欢是属于龙月笙的。

    他未曾想自己竟这么快就沉溺其中。

    龙月笙是一个完美的人。

    他的长相无可挑剔,武功独步天下。

    他本以为他的性格是霸道的。

    可相处下来,龙月笙却细心又善解人意。

    偶尔他会恶作剧、逗弄他,却更显得可爱有趣。

    一个男人,令李寻欢认为可爱且有趣那是不是说明这个男人在李寻欢的心中已然不同了

    李寻欢这个人温柔,在床上便也是温柔的。

    除了第一晚,他被月笙刺激的放肆许多,再加上那样的、不是做房中事的正经地方,所以那一夜极近疯狂。

    之后,李寻欢和月笙都是在房间里,红烛暖被,翻云覆雨,白蜡滴尽,再也流不出什么。

    李园除了他们两人以外再无旁人,下人在远离院落的别处,因此他们闹出的动静再大都不会有人听见、知晓。

    月笙有时候喜欢极了李寻欢的温柔,这又是一番滋味。

    有时却会怀念小李飞刀的疯狂,毕竟连那池水都激荡不已。

    所以他会坏心眼的在关键时刻凑在李寻欢的耳边轻喊哥哥,好一哥。

    每每这时,李寻欢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飞刀简直要杀人于无形。

    他的飞刀可快可慢,可柔和可锋利,更可极尽缠磨。

    月笙在逞一时口舌之快后,心里不由得后悔,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也低估了小李飞刀的厉害程度。

    因此在他想要求饶后,李寻欢却以嘴封缄,吞掉他的口舌,吮吸他的甜蜜

    直至天亮,月笙才疲惫的睡去。

    他们着实在李园中度过了一段欢快的时光。

    直到龙啸云发觉他的弟弟似乎每天都要去李园一趟,阿笙什么时候和李寻欢的关系这么好了

    不行,作为一个深度弟控,龙啸云不禁产生了浓浓的危机感。

    不过他能够发现月笙白天经常去李园,还一待就是老半天的时间,多半是靠龙小云提醒。

    毕竟有妻有子,幸福美满,龙啸云很少会

    关注旁的事情。

    但到底是最亲爱的弟弟,白天见面次数一减少,龙啸云本身也觉得奇怪。

    于是,他抽空去了李园一趟。

    恰巧,月笙和李寻欢正待在房间里。

    龙啸云的人未到,声先行。

    “阿笙,寻欢,你们可叫我好找。”龙啸云直接推门进去。

    屋内,月笙和李寻欢皆立于桌后,抬起头看他。

    月笙道“哥,你怎么来了”

    龙啸云“当然是来看看寻欢,他一个人在李园,万一下仆照顾不周,吃不好也穿不好怎么办。”

    他自然不会说是因为弟弟老往李园这边跑,他心中吃味。

    明明他才是阿笙的亲哥哥,怎么阿笙不去找他,反而经常来找李寻欢

    “寻欢,你若缺什么一定要和大哥说。”

    李寻欢点点头“谢谢大哥。”

    “你我还需客气什么。”龙啸云笑道。

    倏地,他的目光落在月笙胸前的衣襟上,道“阿笙,你的衣服怎么脏了”

    那里沾染了一些墨水,因为穿着白色衣服,便显得格外醒目。

    月笙低头瞅了眼“方才我和李一哥在屋里作画,可能是不小心沾上的吧。”

    画画怎么会沾在衣领上龙啸云虽然纳闷,但还是点头笑道“是寻欢的画作吗他一向擅长此道,我来看看”

    “大哥,方才墨打翻在了画作上,怕是看不了。”李寻欢道。

    “哦,那就算了。”

    龙啸云往桌前瞄了一眼,确实,墨被打翻,桌上画纸都被染黑。

    “寻欢,今晚来兴云庄吃饭吧。”龙啸云邀请道。

    他本来防备着李寻欢和诗音经常见面,但这么久,诗音对李寻欢都未曾表现出特殊的感情。

    她一如既往的对待自己和小云,龙啸云便放心很多,不过就是一顿饭而已,请他来便也没什么。

    待李寻欢道好后,龙啸云就先走了。

    等龙啸云的身影彻底不见,月笙摸了摸衣服说“我得沐浴一下,再换身衣服。”

    他的后背也沾染了墨迹,刚才他哥突然到来,幸好他和李寻欢两人的耳力都很不错。

    也幸好,事情未到最后一步。

    李寻欢无奈地摇头“你啊,看下次还要不要再白天撩拨我。”

    明明刚开始他们只是很正常的在作画。

    “哼。”月笙小小地撇了下嘴,不是很服气。

    望着他这副模样,李寻欢忍不住笑了笑,手指点了下月笙的唇,说“我去给你拿身衣服。”

    这李园里可没有月笙的衣服,李寻欢的拿,自然是悄无声息的进入到兴云庄去取。

    至于晚饭前月笙换了身衣服,大可以说提前回来更换了。

    不过,月笙明明可以直接回兴云庄洗澡再换身衣服。

    可此刻,他们两人却都共同忽略了这一点。

    毕竟天还未黑。

    而距离天黑还有一些时辰。

    晚上,李寻欢来到兴云庄吃饭。

    龙啸云在饭桌上面提到了一件事情,“阿笙,你既然以后都在中原定居了,有没有考虑什么时候成婚”

    李寻欢的筷子一顿。

    月笙没有。7”

    龙啸云“阿笙还没有心仪的女子吧”

    “没有。”心仪的男子倒有一个。

    “那要不要哥哥替你找一位”龙啸云说完又心里不得劲。

    唉,弟弟大了总是要成家的,虽然舍不得,但是弟弟幸福最重要。

    月笙摇摇头。

    林诗音笑道“以阿笙的相貌又怎么会需要你来替他找一位,你就放心吧,阿笙不会缺女子喜欢的。”

    “没准哪一天,他就会给你领回来一位漂亮的弟妹。”

    “哈哈夫人说的是。”龙啸云笑道,并替林诗音夹菜,让她多吃一些。

    月笙看了眼李寻欢,他正低头喝酒,瞧不出表情。

    他就算想和哥哥说他其实心仪李寻欢,但目前,李寻欢明显是被他逼迫的才与他在一起。

    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可能、也不合适说出口。

    “小叔叔,我想吃那个菜。”龙小云拽了拽月笙的袖子道。

    有一道菜离得远,他夹不到。

    月笙回神,替龙小云把菜夹来碗中,他照顾着三岁孩子吃饭,暂时没空去想其他。

    倒是他垂眸后,李寻欢恰巧抬起头看向他。

    这些天他完全沉溺进去,却忽视了现实,今晚龙啸云的这一句彻底将他拉了出来。

    他才恍然发觉,在这些天里他竟然是放纵自己的。

    他开始习惯月笙出现在他的周围,与他亲昵,与他搂抱在一起沉沉睡去。

    他已经熟悉月笙身上的气息。

    甚至每当他走近,不需要回头去看,他就能够听出他的脚步声。

    而夜晚闭上眼睛,他抚摸着月笙的身体,早已清楚他每一个部位存在的感觉。

    他的腰窝最为敏感,不管是轻咬亦或舔舐,都会受不住的躲闪。

    可惜李寻欢每次都能牢牢控制住他,掐住他的腰,直到在腰窝处留下殷红暧昧的痕迹。

    他睡觉喜欢抱着人,会脸颊贴在他的胸膛处,闭着眼睛时面容显得格外乖巧,睫毛很长,皮肤白皙,稍稍用力,就会在上面留下一点印记,这一点李寻欢深有体会。

    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是龙月笙拉着他沉沦于此。

    但倘若有一天,龙月笙对他腻了、烦了,想要抽手离去

    他是否也能够洒脱一笑,放手,任由龙月笙离开

    李寻欢不确定了。

    龙啸云最近无事可干,开始对操持弟弟的婚事有了兴趣。

    虽然弟弟还没有喜欢的女子,但他可以先搜罗各个女子的画像给弟弟看。

    月笙有些无奈,但好在第一天便传来一个消息。

    阿飞竟不知为何惹上了金钱帮。

    近两年来,金钱帮强势崛起,在江湖上名声响彻,势力也快速扩大。

    尤其是帮主上官金虹,他的武器名为龙凤环,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面排名第一。

    金钱帮的作风也强硬,意图吞并江湖中其他的所有门派,独霸武林。

    江湖上流传一句话“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得罪金钱帮的人都会在其头上放置一枚铜钱,铜钱落地,这人也就死了。

    由此可见金钱帮的霸道和不讲理,这金钱帮隐隐有了和日月神教并驾齐驱的趋势,各方面。

    阿飞与上官金虹的儿子上官飞起了冲突,之后杀死金钱帮的横扫千军诸葛刚以及风雨流星向松两人,因此遭到金钱帮的追杀,听说上官飞也被重伤,但好在捡回了一条命。

    得知这个消息后,月笙皱眉,势必要去金钱帮替阿飞讨回一个公道。

    于是,月笙与李寻欢一起离开了李园。

    至于荆无命,他在不久前就与阿飞分开,另有任务在身,不然他们两人联手,金钱帮不会只死两个人,那上官飞也不会只是重伤而未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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