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了很久,县城的路是颠簸的。不知轮胎硌到了什么东西,被放在后座的宿闻闷哼一声。
“撞着了?”
开车的人终于在长久的黑暗中,说了第一句话。
却将宿闻拉入更深的深渊。
那是他爸的声音,宿明杰的声音。
宿闻咬着布团,呜呜地想说话。烂泥味儿的布条叫他的胃一阵一阵地抽痛。他恨透了宿明杰,但他在这种时候,却忽然没有了任何的悲愤。
他想,为什么是你。
我甚至可以接受任何一个人把我绑到荒山野岭,卖掉或杀掉。毕竟命运那么不公,在我身上再多降临一些,也没什么稀奇的。
但为什么要是你。
“没碰着脸就好,一会儿可要派用场。”宿明杰松了口气。
他的心彻底寒了。
夜色是神秘的,这段未知的旅途,长到宿闻在这种状态下,都能累得睡过去。他本来便是在睡梦中被强行叫醒的,白天又在篮球赛中消耗了太多体力,他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催促他入睡。
好想回家。
宿闻做了梦,但连梦中的他都是清醒无比的。他知道,一个梦只会持续五六分钟。
梦是幻想的开始,也是现实的警报声。
因为梦的出现预示着幻想的终焉。
在梦里,他行走在皑皑白雪之中,穿着红色的校服外套,冷得发抖。他牵着潘灵的手走,看她朝他微笑,似乎连寒冷都没有那么恐怖了。但忽然,他手上的分量变轻了,天地间只剩下他一人踽踽独行。他想回头,却无法回头,他看见前方是雪,依旧是雪。
永无止境。但好在潘灵没有和他一起去雪的更深处。
“喂,别睡了。”
梦醒时分。
宿明杰骂骂咧咧地将他拽起,逼迫睡意朦胧的他坐正。他粗暴地将捆在宿闻身上的绳子解开,再将他嘴里的布条拽出,扔在一旁。是出于想要掌控他行动的目的,还是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总之,他眼睛上的布条没有被拿下来。
“很好,你没有反抗……呃!”
解绑的宿闻落地便是一脚。他谙熟这招,虽说他看不清宿明杰的具体位置,但那一脚确确实实地踢到了他身上。
那是出于本能的挣扎。因为他知道,人不挣扎就活不下去。
“我想回家。”宿闻说。
他整个人都是颤抖的。他再勇敢再不羁,都只是一个一直活在小县城里的小男孩罢了。他闻到了这里的气味,是他熟悉的酒味,却比家里的那种更加芬芳,像是妩媚的恶魔,要勾他跌入温柔乡。
“狗娘养的……”宿明杰朝一旁啐一口痰,他的手已经举在了空中,堪堪对着宿闻的脖颈,但他随后狠狠地捏紧拳头,放下,凑到宿闻耳边低语道:“你不想让潘灵出事,对吧。”
宿闻霎时静了下来。
他的耳朵倏然变红。男人的气息搔着他最敏感的耳部,叫他整个人都双腿发软。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那是纯粹的生理反应。
“你跟那娘们一样……长了这样一张脸,有这样的身体……”他听见宿明杰轻蔑地说着,却离他的耳朵越来越近,他甚至感受到了窒息的潮湿感,“天生就该做这种事。”
宿闻不明白。
他怎么也不明白这些话。
凌乱的词句堆砌成锋利的长矛,叫嚣着朝他飞来。他被绑在原地,动弹不得,言语立刻将他刺穿,击得他鲜血直流。
但他依旧在那么多词句中,找到了他的致命点。
潘灵。
“听懂了?看来你是真的在乎那娘们,”宿明杰笑了,“放心,你什么都不用做。你爸我,今天是带你去找乐子的。”
宿闻什么都不想听,也什么都不想相信。
宿明杰在身后推着他走,他知道自己上了台阶,石料,摸到了光滑的墙壁,而后脚下变成了松软的地毯,耳旁的噪音越来越大,那或许是歌,但扯破嗓子吼出的东西,或许不该称为是歌。
他听见宿明杰终于停下了脚步,随即,用他这辈子都没听过的,油腔滑调的声音道:“大……大哥……”
“货不错?”
是个男人的声音。
他眼上的布条被猝然扯下。
办公室。布置得低调奢华,一面大墙陈列着数不清的瓶瓶罐罐。那些东西的价值,远高于宿闻平生所见,甚至于这辈子或许都触及不到。但正是因为外行看不出,所以才显得男人品味极高。
“别说,这小子……穿得乱七八糟,”男人戏谑地看着他身上道,“这次你倒没骗我……确实是个美人。”
男人二十多岁的年轻样,让中年的宿明杰叫他“大哥”,实在是一副诡异的画面。但他确实有那种气质。
男人身着深蓝西装,单眼皮,眼尾上挑,于是那副长相里便带了点儿妖。他说话也是偏尖的,如果不细听,说那是个女人的声音也不足为过。
宿闻不敢与他对视,他刚低下头,下巴便被冰凉的手指抵住、上抬,男人让自己只能注视着他。
“哪儿搞来的。”男人笑着问。
“这……就不劳大哥费心了。”宿明杰笑得谄媚,“那大哥,我的债……”
“行吧,既然你说到做到,就先抵了,”男人斜眼说,“不过,只是抵押。别以为这样就能彻底抵消你欠下的。”
“谢谢大哥,那……”宿明杰瞪了宿闻一眼,“大哥好好玩。”
“慢着,”男人眯眼看着宿闻,“这年龄看着挺小啊……还在上学?”
宿闻蓦地点了点头,来不及等宿明杰否认。
他不想任人摆布。
宿明杰搓搓手:“没事,他上学也是白上……我们那儿,读书能读出什么来啊……最好最好就能考个什么,二本就不错了……”
“不是关心他。”男人的眼神变得冰冷,“你们那儿的,那就没什么关系。我怕你去哪里拐了个落魄少爷,那样,我这儿生意还怎么做?”
“大哥……”
“滚吧。”
宿闻完全来不及反应。
他听得出来,自己被卖了。但他几乎无法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的县城,太小,太狭隘,他不知道城里的人们是怎么说话的,又干着怎样的勾当。
他不知道。他想回家。
“小子,”男人朝他笑笑,“以后叫我王哥。”
“我……”宿闻不知所措地开口,他已经失去了任何的语言组织能力,只会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从前有听说过……”王哥故意停顿了一下,“‘鸭子’吗。”
宿闻很聪明,他大抵能猜到,那不是什么好的词。因为他至少知道,很多人管风尘女叫“鸡”。
那么鸭呢。
“我等会带你去个地方,你很快就能明白,而且这事,做起来不算难——”王哥冲他勾了勾手指,但宿闻愣在了原地,“不愿意?”
宿闻点了点头,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胆怯。他甚至从来没对宿明杰露出过这种神情。
因为他知道,宿明杰给他带来的,只是皮开肉绽的痛罢了。
未知的永远比已知的可怖。
“很正常,”王哥摸了摸他的头,他手指轻轻地按着宿闻的头,叫他放松,“你会喜欢的。”
——像你这样的身体,怎么可能不喜欢。
王哥将这句话咽了下去。他是个精明的商人,他知道如何叫宿明杰这样的穷途鬼家破人亡,这辈子也还不上那天大的赌债;也知道如何对待他手下的这批小男孩——
都是吃软不吃硬。
他不知道面前的小男孩叫什么名字,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来自于哪里,但他知道,面前的人十有八九是宿明杰的血亲。在那种小县城,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平常。
只要他拿出对待情人的招数,他们便会乖乖地听从他。因为客人不喜欢太烈的,所以他只找像兔子那样乖巧,或是像猫咪一样任性黏人的男孩。
年轻,漂亮。
“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王哥说,“不用告诉我。”
宿闻懵懂地眨了眨眼,他情绪渐渐放松了下来,一双杏眼红得叫人心疼。他眼睛里倒映出的,终于不再是无穷无尽的恐惧。
王哥微微下蹲,将近一米九的个子让他的压迫感太重。他不经意间瞟到一旁别人送来的红宝石项链,在珠宝盒里闪光。
火红的,热情的,却又是高贵的。
所以他一弯双眼,慢慢与宿闻平视道:
“你在这里的名字,就叫Ruby。”
宿闻一愣。那句话听起来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见,但其实是句温柔的命令。王哥随后去了办公室的里间,宿闻听到衣架相互碰撞的声音,不一会儿,王哥拿着一套衣服出来,叠得整整齐齐地交到宿闻手上。
宿闻不解地接过王哥手上的衣服。
白衬衫,黑裤子,很平常的服装,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衬衫很薄,穿上也许会有些透。
宿闻想,里头打足了空调,换上也不会很冷吧。
王哥顺手把旁边的一束玫瑰拿到他面前:“闻闻。”
宿闻差点就以为那是在叫他的名字。但他很快清醒了,他看着沾着露水的玫瑰,心情忽然就好了许多,于是他深吸一口气。
花香。
至少让他有种安心感。
但不知为何,回味过来,总觉得那花香里还掺着奇怪的味道。他从来没有闻过那种味道,不算难闻。
有点热。
王哥笑着转过了身以示尊重:
“给,换上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
今天的客人不喜欢胆子太小的孩子,王哥想,这样,稍微有点纯真,有点青涩,又有些浪荡的感觉,那是最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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