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被打劫了的西贝超

    01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是的,我听说过这句话。

    而且,在坐上开往哥谭的车的时候,这句话在我脑子里反复刷新。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讲这句话的人是个大骗子啊!

    哥谭市的民风明明很彪悍!

    被赶鸭子上架的我坐在车上,心情复杂地戳着我的破手机,用慢的过分的网速查询哥谭相关信息。

    说起来……这么多年,我好像是完全没有主动,甚至被动了解过其他城市什么的?我只知道我的堪萨斯斯莫维尔,还有算是第二家乡的大都会。

    那现在赶紧查查哥谭和阿卡姆吧。

    我抱着手机,表情严肃,还要被迫听着坐在我旁边的助理小声啜泣。

    小助理:“肯特……你是叫肯特对吧?”

    我:“嗯。叫我克拉克就好。”

    小助理抽泣:“我是抽签来的。戴夫人很好……我们总要来给他处理一下,还有你……你刚来什么都不懂,我也得来帮衬着……”

    小助理醒醒鼻子,勉强收敛了情绪:

    “叫我焦尔就行了。哦对了,你遗书写好了吗?”

    我:“……”

    02

    虽然我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情,不过还好,时间充足,我还是查到了我想知道的消息。

    首先,哥谭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没有之一。

    比排第二的底特律都要高出一大截,虽然在整体犯罪率偏高的美国来说也没多突兀;

    其次,哥谭的阿卡姆疯人院现在名声不显,虽然哥谭的治安情况糟糕,不过罪犯该去的是黑门监狱;

    最后,哥谭的韦恩,刚刚迎回的主人,就是布鲁斯·韦恩。

    网上关于布鲁斯·韦恩的消息不太多。我翻了翻,最后只能推出个大概来。

    八岁的时候失去父母,在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的看护下长大,对于他所属的上层社会来说,性格好像是长偏了。于是十五岁的时候销声匿迹,直到七年后,也就是一个月前,他重新出现,高调宣布自己的归来。

    我盯着手机上那张模糊的照片,满脑子只有一个问题。

    ——这是蝙蝠侠吗?

    就是传说中会和超人世界最佳拍档的那位蝙蝠侠?

    如果是的话……

    节操和面子你们走开,让我想想……他可以请我吃饭,或者给我点零花钱吗?

    我还在思考,焦尔已经握着十字架开始祷告了。一边祷告,一边还对我讲:

    “我之前就知道哥谭的治安不太好,不过怎么都没想到戴夫才去就差点丢了命,真的快吓死我了……你不和我一起祈祷平安回来吗?”

    我推推眼镜,对他露出一个安抚性质的微笑:

    “我祷告过了。放心,我运气一向很好的。”

    焦尔:“……”

    他好像对我的微笑充满怀疑:

    “算了,我继续了。”

    直到车子在酒店门口停下,焦尔还是焦躁,最后把十字架塞到我手里,顺便从口袋里又掏出一枚十字架来:

    “我去陪戴夫,克拉克,你……祝你好运,也祝我好运吧。”

    03

    大都会和哥谭其实真的不远,不过我这几年太忙,还真的没有了解过哥谭。明明只隔着海和桥梁,两个城市却是泾渭分明完全不同的地方。

    当然,这不是我想说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是……

    现在才是中午十二点。

    距离晚宴的开场还有六个小时,可囊中羞涩的我已经被丢到酒店了。

    ……我好饿啊……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花一大笔钱,在这个高大上的酒店点一份食物;

    第二,花一小笔钱,离开这座酒店去填饱肚子。

    我想了想,花了半秒不到的时间,拎着我的公文包踏出了酒店。

    前路茫茫,钱还是要花在刀刃上。

    思来想去,哥谭这么大,我想去找找,总会有物美价廉的美食等着我吧?

    至于安全问题……虽然我是个弱小可怜又无辜的外星人;虽然二超还在沉睡无法唤醒,但我还是有点保命的小能力的。

    于是我勇敢地踏出了酒店,并且成功地在一个半小时后,迷失在人生的道路中。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嘛?

    我左手拿着还剩半根的法棍,胳膊夹着还有一半的香肠,肩膀挂着公文包,右手擎着省吃俭用也要吃的冰淇淋。

    然后,茫然而无措地盯着路牌看。

    ……没用,我没背下地图。

    这里又破又烂,阴森得有点诡异,我好像是转来转去,从繁华些的商业区转到了情况不太对的区域?

    唉,有点糟糕。

    难道我第一天上班,就要作弊用魔法了吗?

    然而,还没有等我想到解决办法,就在我沉思的此时此刻……我稍微加强了些的听力捕捉到了“咕噜”一声咽口水的声音。

    下一秒,我听到了一句话:

    “喂,东西留下,人可以走了。”

    我:“……”

    “喂,眼镜仔,没听懂吗?打劫了。”

    “……”

    我本想纪念一下,遵纪守法二十年,一直没遇到抢劫的我的第一次被抢劫。

    可事实上,我只能摆着茫然脸,低头,看向那个嗓音稚嫩无比,其实本人也稚嫩无比,手里却擎着把枪,一脸认真的小朋友。

    我:“……你抢劫我?”

    小朋友:“面包留下。”

    “我说,kid……”我咳嗽一声,“玩枪就算了吧,你还小,小心伤到自己。面包给你。”

    “抢劫”我的小朋友原本有些警惕的神情稍微放松了点。

    说是小朋友,他的神情却很成熟,一副小大人的样子,黑头发蓝眼睛,脸蛋儿脏兮兮的,穿得也不太好,不过那双蓝眼睛真的很漂亮,就是瞧我的眼神有那么点鄙视:

    “外地人。”

    “啊?是的。”

    “也就你们外地人……”

    他小声嘀咕,而后抬抬下巴:“面包放那里,你可以走了。”

    这一秒,我那该死的同情心又在挣扎。

    我在心里叹口气:“既然知道我是外地人,香肠要不要?”

    “……”

    小朋友沉默了几秒,别别扭扭地开口:

    “谢谢。”

    我看着开始融化了的冰淇淋,心痛得无以复加:“那冰淇淋要不要?”

    “……要。”

    “我再吃一口给你行么?”

    “……”

    “开、开玩笑的啦。”

    “……面包香肠放那,冰淇淋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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